【原文】
他仍一如既往,既快活,又暴躁,但他的快活是僵硬的,抽搐的,仿佛包含着痛苦和愤怒。他每次发火,最后总是变得情绪低落。有时他说:“呵!假如他回来,看我不扇他的耳光!”
【我的书评】
这是行走在荆棘丛中的基督。
【原文】
假如穷困有好的结果,就会把人的意志引向发愤图强,将人的灵魂引向憧憬未来。贫穷能立即揭露物质生活的真相,使它变得面目狰狞,从而使人一往无前地奔向理想生活。富家子弟有许许多多华贵而粗俗的娱乐,如赛马、打猎、玩狗、抽烟、赌博、盛馔,等等,不一而足;这些消遣满足了心灵卑劣的一面,却损害了心灵高尚和美好的一面。贫穷的青年为了糊口,必须辛勤劳动;他要有吃的;填饱肚子后,就只剩下幻想了。他去看上帝赐给的免费演出,他凝望天空、宇宙、繁星、花草、孩子、他的在其中受苦的人类、他的在其中闪光的万物。他凝望人类太久,便看到了心灵,凝望万物太久,便看到了上帝。他沉思默想,感到自己长大了;他再沉思默想,觉得自己变得温柔了。他从受苦者的自私,转入沉思者的同情。他心中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感觉,那就是忘却自我,同情大众。他一想到大自然向乐观开朗的人奉献、提供和恩赐的,而向心胸狭窄的人拒绝的那些无穷无尽的乐趣,他就会以精神上的富人自居,而怜悯金钱上的富人。光明越是照进他的思想,心中的仇恨便越是逃之夭夭。再说,他感到不幸吗?不!年轻人遭受贫困,丝毫也不悲惨。任何一个小伙子,不管多么贫困,凭着自己的身体、力气、矫健的步伐、明亮的眼睛、血管里流淌的热血、乌黑的头发、鲜润的脸颊、红润的嘴唇、雪白的牙齿、洁净的呼吸,定能使一个年迈的皇帝羡慕不已。每天早晨,他开始挣钱糊口,当他的手挣钱时,他的脊背就骄傲地挺直,他的脑袋就变得充实。干完活,他又回到不可言喻的凝视中,沉入冥想和快乐中。他的脚行走在痛苦中间、障碍中间、石板路上、荆棘丛中,有时还跋涉在泥浆中,他的头却沐浴着光明。他坚定、安详、温和、平静、热忱、严肃、知足、仁慈。他感谢上帝赐给他许多富人所缺少的两大财富:工作和思想,前者给予他自由,后者给予他尊严。
他有时整天思考,就像一个有幻觉的人,沉浸在沉思冥想带来的无言快乐中。
潜心钻研一种学问,或狂热投入一种爱好。能够温暖他的晚年,又不会惊扰他的怯懦。周围渐渐暗淡,他的希望一一破灭,可他依然心境恬静,虽然有点幼稚,却非常执着。若有人细察他的内心,会被他纯洁的心灵耀得睁不开眼。
对光辉的命运不经思考和不切实际的憧憬,最能直接而真诚地反映我们的心灵。在这些憧憬中,要比在经过组合、思考和协调的思想中,更能发现每个人的真正性格。我们的梦想是我们最好的画像。
外祖父可能隐隐觉得家里需要有张年轻的脸,这些曙光有时能温暖废墟。
他中等身材,头发又浓又黑,额头高高,充满智慧,鼻孔张开,充满热情,神态真诚而冷峻,整个脸上洋溢着说不出的高傲、沉思和天真。
他的举止态度矜持冷峻,彬彬有礼,不大开朗。不过,他的嘴巴楚楚动人,红唇皓牙,举世无双,微微一笑,满脸的严肃便烟消云散。
他在最贫困的时候,发现姑娘们见他走过,都要回头看他,他万分沮丧,便赶快逃跑或躲起来。他想,她们看他,是因为他衣服破旧,她们在笑话他。事实上,她们看他,是因为他神态优雅,她们在想入非非。
他看见的是一个亭亭玉立的美丽姑娘,仍散发着少女特有的最天真烂漫的风姿,但已具有女人特有的千娇百媚的形体。这一年龄,正是白璧无瑕、转瞬即逝的时刻,只能用“十五岁”三个字来表达。一头夹着金丝的褐发令人赞叹不绝,额头似用大理石做成,双颊如玫瑰花瓣白里透红,红里透白,嘴巴秀色可餐,笑起来光辉灿烂,说起话来悦耳动听,她的脑袋妙不可言,拉斐尔会把它画在圣母像上,她的脖子完美无缺,让·古戎会把它按在维纳斯身上。她这身打扮散发着沁人心脾的青春芳香,从她跟前经过,香气扑鼻而来。
他回到这一头,又往那一头走。这一次,他向长凳靠近了一些,离长凳只有三棵树的距离。可到了那里,不知为什么,他感到无法前进了,犹豫起来。他以为看见少女脸朝着他。于是,他拿出男子汉的气概,作了巨大的努力,不再犹豫,继续前进。几秒钟后,他从长凳前面经过,身子挺直,神色坚定,可脸却红到耳根,不敢左右张望,像政治家那样双手插在兜里。就在他经过的那一刻,仿佛置身于要塞的炮火下,心跳十分激烈。面对这光芒四射、幽深莫测的双眸,不禁目眩神迷。
珂赛特过着幽居的生活,随时准备燃起爱的烈焰。命运之神以神秘而无法抵御的毅力,从容不迫地将蓄满爱情之电、情意缱绻、随时都可爆发一场狂风暴雨的两个人互相靠近,这两颗蓄满爱情的灵魂,恰似两朵满载雷电的乌云,只待目光接触,便会互相交融,就像乌云在电光中相撞那样。
在珂赛特无意中看了马里尤斯一眼,而使他心慌意乱的那一刻,马里尤斯没有料到,他的目光竟也使珂赛特神魂颠倒。他也给她带来了苦恼和快乐。
好久以来,她在观察他,研究他,和所有的女孩子一样,一面观察,眼睛却看着别的地方。还在马里尤斯觉得珂赛特长得丑时,珂赛特就觉得马里尤斯相貌英俊了。可这个年轻人根本不注意她,她也就不把他当回事。
可她常常情不自禁地想,他的头发、眼睛和牙齿很漂亮,当她听见他和他的同学说话时,她觉得他的声音很有魅力;他走路的姿态可以说不大文雅,但有独特的风度;他看上去一点也不傻,整个人显得高贵、温和、朴素和高傲;还有,他看上去很穷,却举止不俗。
那天,他们目光相遇,初次传递了那若明若暗、不可言传、惟有目光才能传递的东西。
第二天一醒来,她就想起了那个陌生的年轻人,他一直对她无动于衷,冷若冰霜,现在似乎开始注意她了,但她丝毫也不觉得高兴。可以说,她对这个漂亮而傲慢的青年有点气愤。她心里涌动着一场战斗。她认为终于可以报复了,就像孩子似的感到很高兴。
当她知道自己长得漂亮时,就感到自己有了武器,尽管这种感觉若明若暗。女人玩弄美色,正如孩子玩弄刀枪,结果是自讨苦吃。
我们还记得马里尤斯的犹豫,他的激动和恐惧。他呆在那张长凳上,不敢走过去。珂赛特为此很气恼。一天,她对让·瓦让说:“父亲,我们到那边去走走。”既然马里尤斯不到她这边来,她就到他那边去。这种时候,任何女人都像穆罕默德。再者,奇怪的是,一场真正的爱情,在男青年身上的最初表现是胆怯,但在女青年身上则是胆大。
那天,珂赛特的目光使马里尤斯失魂落魄,而马里尤斯的目光则使珂赛特浑身颤抖。马里尤斯走时满怀信心,珂赛特走时却忐忑不安。从那天起,他们相爱了。
年轻姑娘的心灵是洁白的,由冷漠和快乐构成,就像白雪。爱情是太阳,遇到爱情,心灵便融化。
你想穿上等黑呢衣服、薄底漆皮鞋,你想烫头发,上香喷喷的发油,讨女人喜欢,打扮得漂漂亮亮。结果你会被剃成光头,穿一件红囚衣,套一双木鞋子。你想戴戒指,结果是脖子上套枷锁。你要是看一眼女人,就要挨一下棍子。你二十岁进去,五十岁出来!你进去时年轻力壮,脸色红润,精神饱满,明眸皓齿,头发秀美,出来时弯腰曲背,满脸皱纹,缺牙少齿,面目丑陋,满头白发!啊!可怜的孩子,你走了一条歧路,游手好闲会让你干坏事。
他扶着她,身子摇摇晃晃。他仿佛在腾云驾雾,双眸炯炯发光,大脑停止转动;他觉得自己在做一件虔诚的事,却又在亵渎神灵。不过,尽管他感到这个可爱的女人靠在自己怀里,却对她毫无欲望。他已爱得神魂颠倒。
【我的书评】
为什么?这是大自然的法则。
【原文】
他跌坐到长凳上,她靠在他身旁。他们不再说话。星星开始放出光芒。他们的嘴唇怎么会相遇的?想一想鸟儿怎么会歌唱,白雪怎么会融化,玫瑰怎么会开放,五月怎么会鲜花怒放,拂晓怎么会在颤抖的山丘顶上树林后面泛起白光,就会知道了。一个吻,一切尽在其中。
两人激动得打颤,炯炯的目光在黑暗中互相凝视。他们感觉不到夜晚的阴冷,石头的阴凉,地面的潮气,野草的露水,他们互相凝视着,他们心潮澎湃。不知不觉中,他们的手已握在了一起。
【我的书评】
爱情就是两个灵魂,两具肉体恨不得完全相融在一起,所以才会抱得这样紧。
【原文】
他们渐渐交谈起来。继完全的沉默之后,是热烈的互诉衷肠。在他们上空,夜色宁静而灿烂。这两个似精灵般纯洁的年轻人,把心里的一切全倒了出来,他们有什么梦想,如何狂热,如何狂喜,如何心醉神迷,如何想入非非,如何心灰意冷,如何远远爱慕,如何遥相祝愿,见不到面时又如何痛不欲生。他们的亲密已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互诉着心中最隐秘、最神秘的想法。他们幻觉丛生,真诚而坦率地把爱情、青春和残余童年使他们产生的想法,全都倾诉出来。他们把心里话都倾注到对方心中,一小时后,那少男便有了少女的灵魂,而那少女也有了少男的灵魂。他们彼此渗透,彼此诱惑,彼此迷恋。
【我的书评】
歹毒之人你救不了他,他已经完全麻木了,想要叫醒他只会溅得你一身血。
【原文】
他双脚一着地,感到自己已脱离险境,便不再觉得疲劳,也不再发僵和发抖了。刚才那场噩梦烟消云散,他那怪异凶残的智慧苏醒过来,恢复了自由,准备向前冲杀了。他说的第一句话便是:“现在,我们去吃谁?”这个透明而可怕的“吃”字,意义毋庸解释,包含“杀人、谋害和抢劫”多种意思。
洞房情话的前奏曲,是感情的抒发,歌与诗的合流,鸽子咕咕求偶声的亲切夸张,是表达爱慕之情、扎成花束发出醉人芬芳的文雅言词,心对心的难以描绘的嘤嘤细语。
一朵玫瑰色的云彩飘浮在上空。这两个人就这样生活在高空,仿佛不生活在尘世。
【我的书评】
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
【原文】
已经升华,不能再在地上行走,但又人味太重,还不能融入蓝天,有如悬浮着等待沉淀的原子;表面上看已超越命运;不知道还有昨天、今天、明天的惯常循环;惊叹不已,如醉如痴,飘飘悠悠;有时轻盈得可以飞向无限。
第三部 让·瓦让
公民们,你们能想像出未来吗?城市的街道洒满阳光,门前绿树成荫,各民族情同手足,人人公正无私,老人祝福孩子,过去热爱现在,思想家有充分的自由,信教的人完全平等,上天作为宗教,上帝是直接的神甫,人的良心变成祭坛,不再有仇恨,工厂和学校充满友爱,赏罚晓之于众,人人有工作,人人有权利,人人安居乐业,不再有流血,不再有战争,天下的母亲幸福快乐!
征服物质,这是第一步,实现理想,这是第二步。好好想一想人类的进步。在原始时代,人类看见七头蛇在水上喘气,火龙喷出火焰,鹰翼虎爪的怪鸟从天上飞过,无不惊恐万状。那是些胜过人类的可怕野兽。然而,人类设下陷阱,智慧的神圣陷阱,最终捕获了这些怪兽。我们降服了七头蛇,它叫汽船。我们降服了火龙,它叫火车头。我们就要降服怪鸟,已把它抓在手中,它叫气球。当普罗米修斯的这一事业完成之日,人类能随心所欲地驾驭古代的三大怪物——七头蛇、火龙和怪鸟,也就是说,人类成了水、火和天空的主人,那么,人对于其他生物所处的地位,就相当于古代的神对于人所处的地位。
闺房是含苞未放的花儿的内室,是黑暗中的白色,是未开放的百合花的花心,只要太阳没看过,男人就不该窥视。含苞未放的女人是神圣的。那裸露的纯洁无瑕的小床,那连她自己都不敢正视的半掩半露的美妙玉体,那藏进拖鞋里的洁白的秀脚,那视镜子为眼睛,在它面前也遮遮藏藏的酥胸,那听见家具爆裂的声音和车辆驶过的声音,也要赶紧往上拉一拉以便遮住玉肩的衬衣,那些打了结的缎带,那些扣住的搭扣,那些拉紧的束带,那些颤动的声音,那些因为怕冷怕羞而发出的微微颤抖的声音,那些因为受惊受吓而做出的妙不可言的动作,那有如插了翅膀、动辄就有的不安,那如晨曦中的云彩千变万化、楚楚动人的服饰,这一切都是不该细述的,点一下还嫌太多。
【我的书评】
以前当我初中高中的时候,我并没有觉得身边的女孩子有多么可爱,有多么青涩稚嫩,而等到我大学毕业后,我惊觉这些穿着宽松校服的女孩子,这些没有涂抹胭脂水粉的女孩子,这些调皮可爱的孩子,这些皮肤光滑得像婴儿的女孩子,这些未来还有无限可能的女孩子,这些身体还在发育过程中没有成熟的女孩子真的充满了光芒。
【原文】
男人的目光,面对一位少女起床,要比面对一颗星星升空更虔诚。一旦可能触及,当即倍加尊敬。桃子的茸毛,李子的白霜,雪花的晶体,蝴蝶的粉翅,比起纯洁无垢却毫无意识的少女来,就成了俗物。少女只是梦幻中的一道微光,尚不是一尊雕像。她的闺房隐蔽在理想的阴影部分。目光不慎触及,是对这阴影的冒犯。如若凝视,便是亵渎了。
神奇的小精灵。简直是混战中刀枪不入的矮神。子弹在他后面追赶,他却比子弹更敏捷。他在与死神玩可怕的捉迷藏游戏。每当塌鼻子的死神向他靠拢,他就用手指把他弹开。
夜空没有星光,一片漆黑。在黑暗中,也许站着一个大天使,展开双翼,在等候这个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