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蔡骏24堂写作课》(上)

二、如何把控节奏?

首先你需要明确,你所创作的小说,是哪个类型的?是爱情小说,还是悬疑小说,或者是玄幻小说、武侠小说?类型不一样,对小说的节奏感也不一样。当我们把小说的整体定位考虑清楚了,之后就会比较容易掌握或把控小说的整体节奏了

一般来说,悬疑小说属于节奏偏快的小说。一个悬念接着一个悬念,让读者欲罢不能。当然,也有像史蒂夫·金这样的悬疑大师,能打破悬疑小说的窠臼。

铃木光司是我非常喜欢的一名作家。他的《午夜凶铃》系列小说对我的写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我的长篇处女作《病毒》就对他的叙述节奏有所借鉴。

铃木光司秉承了日本文学一贯细腻感性的传统,字里行间不断突显人物的内心矛盾,他在《午夜凶铃》系列小说中表现出卓越的营造恐怖、悬疑氛围的能力。当然,氛围描写只是小说大获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把控小说的节奏方面,铃木光司同样也体现出一流的功力。

《午夜凶铃》的设定非常有意思。在电影中,凡是看过录像带的人,都会被吓死。但在铃木光司的原著中,凡是看过录像带的人,都会死于心肌梗死。这个心肌梗塞的原因,是贞子的超能力引起的。

看过录像带的人,会在七天内死亡。为什么是七天,而不是更短的一天,或者更长的一个月呢?一天不是更令人绝望吗?一个月不是更有充裕的时间让记者去调查吗?这个设定其实是有特殊的含义的。七天的设定有着宗教的意义。上帝用七天的时间创造了世界,在《午夜凶铃》原著之中,贞子也是生活在一个被创造出来的世界里。如果我们撇开七天的宗教意义不谈,你会发现铃木光司设定上的独到之处。七天,能让读者感受到适度的紧张感。设置成一天的话,时间太过于紧迫,记者前川根本就没有时间去调查,直接等死就好。一个月的话,又太过放松,没有迫在眉睫的绝望。

在这短短七天的时间里,与死神赛跑,这种绝望与希望并存的局面,会一直吸引着读者,也是《午夜凶铃》中最有魅力的地方。

三、单个情节的节奏

当你的故事整体节奏确定下来之后,比如说,你写的是悬疑小说,整体节奏是快,也并不意味着不能慢。快与慢,在小说内部,其实是相对的。

如果你想要加快情节的推进,那么可以尝试着接二连三地推出矛盾冲突,推出影响力比较大的事件,让读者始终沉浸在冲突的快感之中。而且,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减少细节描写,把多个场景合并为一,次要的情节一笔带过。但这样写有个弊端,不利于作者与书中的人物产生情感共鸣。

当你真正需要表达出作者意图,或刻画人物性格之时,就需要适当地慢下来,认真地刻画细节,或增加一些和主线无关但又能丰富人物性格的细节描写。比如说,在《镇墓兽》里,为了表现出秦北洋与传统的墓匠族不同,我给他设置了一段在德国教会学校学习的经历。这让他有了比父亲更加开阔的视野,与传统的墓匠族区别开来,也符合清末民初中西文化交汇的历史局面。

快节奏不等于拼命地赶情节、赶冲突。一件事情还没有讲清楚,又去叙述另外一件事,会让读者还没有搞明白怎么回事,故事情节就已经快到跟不上了。还有,慢节奏也不等于是白开水。为了把节奏变慢,作者把生活里的所有事无巨细都写上。比如:他吃什么饭、做什么菜、见了什么人、遇到什么事,这样到了最后,小说就变成了一部没有重点的流水账,就没有了阅读的价值。


第9堂课 如何制造伏笔:《海贼王》不仅是热血少年漫

在前面的章节里,我谈到了小说的开头、结构、节奏、人物起名等写作技巧的问题。今天,我想要跟大家聊一聊小说写作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怎样在小说中巧妙地制造伏笔?

伏笔是什么?简单地说,就是小说中一些难以被察觉到的暗示,是作者精心布局之中的不可或缺的一环。它可能是一段话、一个词语,也可能是一个不起眼的物件、一段看似无心的景物描写。就像是现在漫威电影运用非常娴熟的一个技巧片尾彩蛋,一闪而过的镜头,一句短短的对话,都暗示着故事的未来走向。

漫威的片尾彩蛋,与故事主线有关,所以是比较明显的伏笔。还有一些伏笔,作者设置得非常巧妙、非常隐蔽,可能读者大多数的时间,根本就不会注意到,但在小说即将结尾的时候,作者某段话、某个细节,突然回应了伏笔,或让小说情节逆转,或让读者受到了震撼。所以,简单地说,伏笔有时候就像是悬疑、推理小说里,那些不起眼、容易被忽略的线索。

伏笔,就是作者留给读者破解文章的线索。


1. 什么才是好的伏笔?

既然伏笔是破解文章的线索,那么怎样才算是好的伏笔呢?一部小说的故事线,有主线、支线,复杂一点的小说,还有暗线。绝妙的伏笔,可以与故事主线、支线无关,但会对故事的发展、小说意境的升华,甚至是结局的反转,都会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所以,好的伏笔,一定不是为了伏笔而伏笔,它像间谍一样,潜伏在字里行间,巧妙地融入字里行间。

我只觉得他那张脸,颇有90年代电视剧里优秀共产党员的气象,更像世纪初反腐剧里流行的反面角色。
大师兄杜俊说的每句话,仿佛都是布道真理,担心哪怕听漏了一句,就会丢失改变人生的机会。他永远正襟危坐,整张脸如果套上黑框,基本就是遗像。他的嘴永无停歇,自夸就算一人对着镜子,也能侃侃而谈半钟头。酒足饭饱之际,他经常从爱因斯坦说到蚊子的避孕手段,从小泽玛利亚新作跳到法斯宾德,也能前一秒钟大聊互联网金融创新,转眼说到在云南吃炸蚕蛹的美食之旅……要么嚼着一块烤牛舌,或舔着哈根达斯冰激凌。

久而久之,对于“话痨”之名,杜俊也甘之如饴,安之若素。

小说选段,就到此结束。上面短短的几百个字,其实是我的短篇小说《舌尖上的一夜》中的片段。小说出自于我的短篇小说集《最漫长的那一夜》第一季。《舌尖上的一夜》一万五千多字,在小说里我创造了对美食有病态追求的吃货杜俊。我给他取了个外号,叫作“话痨”。

话痨,就是话多得不得了。在小说里,杜俊的人生历程,都是与舌头、与说话有关。他因为痴迷于吃、会说话,所以获得人生第一桶金,房地产的生意越做越大,发家致富。

但是,杜俊这人是有原罪的。吃是一种原始的欲望,食不餍足,是病态。所以,我给杜俊设置了一个情节,随着他对吃的欲望越来越强烈,他说话的能力就越来越低,最后他再也不能开口说话,并且得了舌癌。从“话痨”到失语,其实是欲望与原罪的反噬。杜俊死于舌癌,是多大的讽刺啊。所以,看似随意起的外号“话痨”,也成了整个小说里关键元素。这个小小的伏笔,前后对照之下,升华了小说的境界。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赞(0)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帕布莉卡 » 读书笔记:《蔡骏24堂写作课》(上)
分享到: 更多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