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六
监狱长是个矮胖子,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穿着干净的白色制服,紧身短上衣上挂着荣誉勋位团十字勋章。他说起话来手势极多,带着很重的南法地区口音。他乐呵呵的,庸俗又无知,但为人和善宽容。
他真诚、腼腆、非常有礼貌。他对刑罚学很感兴趣,读了很多书。他认为,只要能感染囚犯们,唤醒他们天性中善良的一面,就能有巨大收效。他希望能改造他们。
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犯人要同时行刑,就首先处决罪行最轻的人,这样他不必胆战心惊地看着同伴死去,不用多受一份罪。
当有人被处决时,其他的犯人都情绪低落,心情紧张,做工时也郁郁寡欢,一声不吭。
断头刀以闪电般的速度落下,血溅得刽子手浑身都是。每次行刑后都要发给他一套新衣服。
他们从一个蓝色小包里拿粗烟草卷烟抽。他们坐在走廊或房子的门廊上,聊天、抽烟,或者四处闲逛,有的是独自一人,有的由狱卒看守,干起活来也漫不经心。尽管食物充足,他们还是很瘦弱,他们时常发烧。
他们全都直愣愣地瞪着眼睛。他们看起来神智不太正常。有朗姆酒喝是最奢侈的享受。他们都有刀。
我今天调查了这些杀人犯的作案动机,想看看是什么让他们锒铛入狱,基本上得终生服役。我很惊讶地发现,虽然从表面上看,他们杀人是因为爱情、嫉妒、仇恨、被冤枉了进行报复,或只是突然一下控制不住情绪,但当我再进一步追问,就认识到在表象之下、隐藏并不很深的真正动机是金钱。我所询问的所有杀人犯里,作案的根本动机总是这样那样地和金钱牵扯在一起,只有一个例外。这个例外是一个年轻小伙子,是个小羊倌儿,他强奸了一个小姑娘,当她叫喊时,因为害怕别人听见,他掐死了她。他现在才十八岁。
火山爆发前不久有一些火山活动,圣皮埃尔镇北部有一次喷发,死了不少人。几天后,熊熊大火突如其来,像燃烧着的漩涡一般横扫圣皮埃尔镇,摧毁了港湾里的船只。火焰后面跟着的是滚滚而下的熔岩和火山灰,还伴有浓稠的毒气,躲过了前面几劫的人没逃过这一劫,都窒息而死。只要能跑的都纷纷出逃,往镇外跑,全家人一起冲,但是奇怪得很,毒气并不是均匀地扫过人群,所以最前面和最后面的两批人得以逃脱,而中间的那批却被毒气包围,丢掉了性命。
我问我的朋友们这场灾难对那些幸存者有什么影响。我很想知道大难临头、侥幸脱险对他们的精神、道德有没有影响,这场灾难有没有改变他们之后的生活,他们是更加虔诚还是动摇了信仰,是变得更好还是更坏。所有人给我的答复都是一样的:灾难对他们一点儿影响都没有。他们大多数人都彻底破了产,但他们从打击中恢复过来之后,他们重新振作起来,好好生活,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他们的虔诚没有增减一丝,他们的好坏没有改变一毫。我想人大概天生有韧性,有遗忘的本领,或者仅仅是迟钝麻木,因此虽然自他们来到这个世上起就一直处在各种各样数不胜数的恐慌之中,他们却依然能存活下来。
一九三七
【我的书评】
我突然意识到了一件事情。演员们在电影中表演生活的时候,那些情绪都是模拟出来的,是带有戏剧化的,本质还是虚假的。但是我们作为自己生活中的主角,每天都在用实际的情绪来感受生活,这是最真实的,我想《楚门的世界》里的楚门在不知道世界上的人们站在电视机前的窗口观察自己演绎的这场真人秀节目的时候,他的情绪表达也是最为真实的。为什么我们在真实的表达自己的时候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真实呢?就像我们在思考问题的时候只是想到了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却并没有反思思考的行为本身呢?
【原文】
真实的不仅仅比虚构的更奇异,而且更引人入胜。知道了某件事的确是发生过的,会使人觉得更感人肺腑、动人心弦,若是承认某件事是虚构的,就没有这样的魅力了。正是为了能拨动人的这根心弦,有些作者会使出浑身解数,想让你觉得他就是在陈述事实。
作家应该修养卓然,见多识广,但若是他把这些都写进作品中,大概就犯错了。如果你把自己关于进化论、贝多芬奏鸣曲或是卡尔·马克思的《资本论》的观点全写进一本小说里,那只能说明你幼稚。
想要诚恳地判断文学作品的优劣实在是太困难了。评判一部作品,几乎不可能一点不受评论家或是大众意见的影响。对于公认的伟大作品来说,它之所以伟大,一部分是舆论意见赋予的,这使其评价工作更加困难。想要以首位读者的眼光去读一首诗,就好比想撇开笼罩景致的气氛专看美景。
爱伦·坡以为只要动脑筋就可以获得新颖感和原创性,他错了。想要新颖,唯一的方法就是不断地改变自己;而想要原创,唯一的方法是不断提高、扩大并深化自己的个性。
【我的书评】
一条真正的单身狗,必定是经过了无数个寂寞长夜的淬炼,熬过了无数个节日的形单影只,挣扎过了无数场小情侣的秀恩爱,一个人完成了无数件两个人做会更好的事。最终方才能修炼出一副金刚不坏麒麟臂,呸,我是说一副金刚不坏铮铮傲骨。single一词,于真正的单身狗而言,早已经化入血脉,深入骨髓。一条真正的单身狗,即使如果被表白,第一反应也是:“卧槽他居然喜欢我?!这人是不是有病?脑子有泡吧他眼瞎了吗?”
【原文】
他幼年时鲜有人关爱,结果等长大了有人爱他时他觉得害臊。有人告诉他他的鼻子长得好看,他的眼神透着神秘,他觉得尴尬,不知所措。当别人赞扬他时,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向他表示喜爱之情则让他觉得自己是个傻子。
三十年之后。一张满是皱纹、憔悴蜡黄的脸。一个烦人的话篓子。一个劲儿地往外冒傻话,只会讲她的孩子她的房子。浅薄,浅薄。时不时洋洋得意地瞧他一眼,仿佛在说她可记得他当时追求她时是多么如痴如狂。他想到自己当时那傻样儿就觉得惭愧不已,他曾在她住的街上走来走去,期望能遇见她;也曾心神不宁、坐立不安,等着邮递员来敲门:他也许会送来一封她的信;为了能坐在她身旁,他硬撑着看完沉闷的音乐喜剧,还要做出很享受、很欢喜的样子,这样她才会喜欢他。为了她,他曾假装自己也追星,也对最愚蠢无聊的小道消息感兴趣,而且最糟糕的是,就因为她对这些东西感兴趣,他不仅假装自己感兴趣,他是真正地对它们感兴趣。不管她说出来的话多蠢,他都听得如痴如醉。为了她,他曾低声下气地求人帮忙,若是为他自己,这样的事儿他是绝对没脸做的。
懊悔。他曾疯狂地爱过一个女子,并嫉妒另一个也爱着她的男人。他原是一个诚实、正直的人,并以此为荣。但由于妒火中烧,他使了一个下三滥的手段,把情敌挤出了局。他娶到了那个女子。但是渐渐地,他满脑子都是自己曾经做过的卑鄙可耻的事儿,让他困扰不已,痛苦不堪。结果他痛恨起这个女人来,当初就是为了她他才那么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