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作家笔记》毛姆(一)

一八九二

第一批笔记的日期我都认真记下了,我希望这些日期有助于解释内容的偏颇浅薄。我后来的笔记都没标日期,实际上,我不少笔记都是信手写在纸片上或是信封背面的,现在我只好根据它们的内容来判断写作年代。

鉴于人们做起事很愚蠢,聊起天很友好,如果他们多说话少做事,也许更于世有益。

邀请朋友一起去看画展或许是你能给他的最严峻的考验。大部分人去画廊,在门口就丢掉了谦恭礼貌,把它们和雨伞、手杖一起留在门外。他们走进画廊,已扔掉了平日的虚饰,将本性赤裸裸地暴露出来。于是你会发现他们刚愎自用、轻率无礼、愚蠢无知、心胸狭窄。他们也不会设法掩饰对你的看法,而且多半那看法都不怎么样。要是在这种情况下,还有谁能宽容地倾听你的意见,承认你的观点也有道理,那他就是个真朋友。

他个头不高,肩宽腰圆,结实健壮,身材匀称。他的头型漂亮,鼻子挺拔,前额又宽又高,不过他的脸不大,尖下巴,不蓄胡子,刮得光溜溜的。他有一双浅蓝色的眼睛,有一点儿呆滞,大嘴巴,双唇厚而性感。他的卷发日渐稀疏,还留了长发。他举止优雅,气质浪漫。

在剑桥的时候,他和一帮生活奢侈的有钱人厮混在一起。他们都觉得他的才智超群,他的导师和学院院长也都这么认为。他吃吃饭,读读书,学习法律,准备成为律师,最后的结业成绩是二等。到了伦敦后,他便穿起了昂贵的定制服装,养了个情妇,申请并获选进入改革者俱乐部,递申请是他的朋友怂恿的,他们认为他有政治家的潜质。他的朋友都是些喜爱读书的人,通过和他们接触,他好似修了一门英国古典文学课,当然,修得很轻松、很不专业。

他常去看戏听歌剧。他晚上若是不去剧院,就会去朋友家里,或是上老式小酒馆去,喝着威士忌,抽着烟,谈论生死、命运、基督教、书籍以及政治,直到深夜。

他读了但丁和薄伽丘,但接触了一些热爱希腊罗马的古典作家的学者后,他发现他们并不看好他这种浅尝辄止的半吊子学习方法。他总是极易受到影响,别人的看法都会在他的身上起作用,于是很快他便同新朋友看法一致。

他称自己痴爱美。看到阿尔卑斯山的雪峰、海上的日落、以及所有这些人人都欣赏、时时被赞美的东西,他会赞不绝口,但却看不见身边无处不在的清秀脱俗之美。他不虚伪,如果一个东西他真的喜欢,他便会由衷地、热切地赞美它;但只有向他指出什么东西是美的,他才看得见;他自己发现不了美。他想写作,可他既没精力,又没想象力,还缺乏意志。他动手很勤奋,却懒得动脑。

他长期独身一人,于是相当自负,瞧不起不懂文学艺术的人。他目中无人。每当有人说起这个话题,他就会摆出一副无比睿智的架势,来几句老生常谈,好像这问题他已经解决了,没什么可说的了。他极端敏感,如果你不同意他对自己的看法,就会伤害他。他从心底渴望被人欣赏。他懦弱、自负,而且非常自私。但是如果不需要他付出什么,他也能友好可亲;而要是你留神拍一下他的马屁,他甚至能善解人意。对于文学,他品味很好,而且是真心喜爱。他一辈子都没有过什么自己的独特见解,但他是个敏感、好眼力的观察者,对于显而易见的事情很有见地。

如果事情做到结尾还能同刚开头一样有趣,杯底残酒还能像第一口那样甘美,那生活该有多么美好。

自己的亲戚,不管你自己是多么厌恶他,不管你自己如何说他的不是,一旦别人来揭他的短、让他出丑、受人嘲笑,你就不会答应,因为亲戚丧失名誉,你也就跟着颜面无光、虚荣受损。

当天神们在潘多拉盒里装满邪魔,然后又把“希望”一并放进去时,他们一定窃笑不已。因为他们很清楚,这才是最狠毒的邪魔,正是“希望”引诱着人类,叫他们一直忍受苦难,直到死亡。

今天早上,刺杀卡诺总统的桑托被执行了死刑,报纸上充斥着这样的字眼:“桑托死得像个懦夫。”但这肯定不对。没错,他是颤抖得厉害,几乎没法走上绞刑架;他说遗言的时候,声音微弱,叫人都听不清那句话,但那句话坚持了他的信仰:Vive l’ Anarchie(法语:无政府主义万岁)。他直到生命最后一刻也忠于自己的信念。当初他给总统以一击时,就知道自己将为之付出生命的代价;行刑前一刻,他的精神同那时一样坚定,丝毫没有胆怯。颤抖、说不出话来只是出于肉体对死的恐惧,最勇敢的人也避免不了;但是他说出了那样的话,却展示了他非凡的勇气。肉体虽脆弱,精神却不可征服。


一八九四

他们质问有什么必要非得隐瞒召开紧急会议的原因,尤其是完全可以预见到这会引起恐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整个事件里推波助澜的原本主要是记者,现在他们也表示自己受到了愚弄,感到异常气愤。

有种友谊是知性的。吸引你的是新相识的才华禀赋。他有你不曾有过的观点想法,他见过生活中你未曾见过的东西,他的经历丰富,让人叹为观止。但是每一口井都有底,你朋友也会有一天不再有新东西传授给你:这便是决定你们的友谊能否继续的关键时刻。如果他只有些从书本和经历中得到的东西,他就没法儿再叫你感兴趣了。这口井已经空了,你把桶放下去,却什么也打不上来。这就是为什么人们会迅速发展起火热的友谊,又同样迅速地终结交往。这也揭示了为什么后来他会厌恶这些人,因为在发现这些人其实不值得自己欣赏钦佩后,最初的失望会进而转变成鄙视和憎恨。不过有时,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你依然与这些人保持不时的交往。如果是这样,想要从与他们的交往中获益,应该在两次会面之间留足时间,让他们来得及去获得新经验、新思想,使他们又能像新交朋友一样给你以好处。慢慢地,当初发现他们浅薄时的失望渐渐消失,由于习惯了他们,你也就能容忍他们的缺点,于是你们便能长期保持关系融洽。但是,如果你发现朋友后天习得的知识虽到了头,他身上却还有其他的东西:个性、情感,还有活跃的思想,那么你们的友谊将益发牢固。这段友谊将令人无比愉悦,完全比得上肉体相吸产生的那种友谊。可以设想,这两种友谊的对象若是同一个人,那这个人就一定是最完美的朋友。但想要有这样的朋友无异于想上天揽月。另一方面,当一对朋友中一方是被肉体吸引,另一方则是被知性吸引,随之产生的只能是不和。

年轻时,友谊非常重要,每交一个新朋友都是一次激动人心的冒险。我记不得是些什么人触发了我这一通稀里糊涂的想法,不过鉴于愣头青总是善于从个案中总结出普遍规律,我猜当时我是发现自己被谁吸引,这个人的思想起初引起了我的注意,可最后我却发现自己高估了他的智力。

恋爱时,人们应该控制交往次数。我们谁也没法永远爱一个人。如果在尝到爱情的甜蜜之前有些障碍、挫折的话,爱情将会更加坚不可摧,天长地久。如果一个人要么因为爱人不在身边,两人难以见面,要么因为所爱之人反复无常或是冷淡无情,结果没法享受爱情,他便可以想想自己愿望实现之时,收获的喜悦将会多么强烈,于是从中获得一点安慰。爱就那德性,如果在追求爱情的道上一路畅通无阻,他就不会谨慎行事,最终受到的惩罚便是日久生腻。最持久的爱情是永远得不到回报的爱情。

毫无疑问,基督教的确让我们拥有了许多美德;但基督教也造成了我们的一些恶习,这同样毋庸置疑。自爱是每一个人行为的主要动机,是其人格的本质,说它是维持其存在的必需也不为过。但基督教却把它变成一种恶劣品质。基督教规定一个人不能爱自己,不能在乎自己,也不能为自己着想,而只能爱自己的灵魂,在乎自己的灵魂,为自己的灵魂着想。这样,基督教要求他不按自然本性行事,结果迫使他变得虚伪。当他顺从自己的自然本能时,基督教就会让他心生愧疚;而当别人这样做时,即使自己并不因此有什么损失,他也会忿忿不平。要是不把自私定性为恶劣品质,它也就和万有引力一样,妨碍不了我们什么;大家都料定别人行事一定是为了自己打算,他们会觉得如此自私行事完全合情合理。

信仰上帝无关常识,不讲逻辑,无需理由,它只关乎情感。想要证明上帝存在与想要证明他不存在同样不可能。我不信仰上帝。我觉得上帝这个概念没什么必要。人有来世这种说法在我看来不可思议。我认为死后受罚这想法实在荒谬,而来世受赏这想法则太奢侈。我确信,我死后便彻底不再存在,回归大地。不过我能想象也许将来哪一天我又信仰上帝了,但我不会像现在一样,现在我不信上帝是观察和推理的结果,但到那时我信上帝将完全是出于情感。如果你承认上帝存在,我不明白为什么你要对复活心存疑虑;如果你承认超自然力量,我不明白为什么你又要给它设限。天主教宣传的神迹和《新约全书》中的描述同样是经过验证的。

用以证明一种宗教是真理的证据,与用以证明另一种的没多大差别。我很奇怪,有些问题若是基督徒考虑过,他怎么还能心安理得:如果他出生在摩洛哥,就会是伊斯兰教徒;如果生在锡兰,则会是佛教徒;而在那种情况下,他会认为基督教荒唐,明显是歪理邪说,就像这些宗教在基督徒眼里一样。

妇科学教授。他这样开始他的课程:“同学们,女人是这样一种动物,每天排尿一次,每周排便一次,每月排卵一次,每年分娩一次,每当有机会就交媾一次。”我认为这是个结构相当平衡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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