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笔记《人性的枷锁》毛姆著(1到11章)

《人性的枷锁》还是一部现实主义作品,辛辣直白的语言时常杀得人措手不及。在书中,毛姆第一次敲响了警钟:理想与现实,到底哪个来得更加实在,更加重要?究竟是要仰着脖颈欣赏暗夜里钉着的明月,还是要低下头颅捡起道旁一枚闪着寒光的六便士银币?

成长本来就是一条不可逆的道路,更恐怖的是,它往往还是一条孤独的单行车道。只愿我们能在别人的故事中,切身体味或已逝去,或未到来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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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菲利普的出生与母亲离世​​
黎明破晓,天色却依然阴沉昏暗。乌云重重,空气寒冷潮湿,好像要下雪了。女仆走进屋,屋里有个孩子正在睡觉。她拉开窗帘,机械地看一眼对面的房子——灰泥刷墙,带着门廊——又走到孩子的床边。
“醒醒,菲利普。”
她揭开被褥抱起孩子,带着他下楼。孩子在她的怀里半睡半醒。
“你妈妈叫你。”她说。

凯利太太,因为生产即将离世,虽然虚弱地毫无抵抗力,但母爱的力量让她满含深情与牵挂。

沃特金小姐说她愿意带他,那是孩子的教母。

​​㈡菲利普再次离开了沃特金小姐
这是1885年,仆人埃玛穿了件有裙撑的裙子,黑色天鹅绒质地,紧袖削肩,裙摆上有三层荷叶边;头上是一顶黑色的、天鹅绒系带帽。
​​埃玛是个个子高、骨架宽的女人,生得浓眉大眼,一头金发。
眼泪一掉,更是涌来万般情绪、千般滋味。她紧紧地把菲利普抱在怀里,心头莫名抽搐了一下。她可怜这孩子,因为在这个世上唯一一个能够不求回报地爱他的人也离开了,他只能被送去给陌生人收养。
亨利埃塔·沃特金小姐是个壮实的女人,脸蛋红扑扑的,染着头发。在那个年代,人们都喜欢对染发这一行为评头论足,她染了头发之后,菲利普在家里就听到不少人说三道四。沃特金小姐和姐姐住在一起。她姐姐年纪大了,天天优哉游哉,一副乐享晚年的样子。
一个陌生的女人声音响起:“可怜的小孩子,想想他在世界上孤零零的,多惨啊。我看他还一瘸一瘸的。”
“嗯,他有只畸形脚。这是他妈妈生前的一个心结。”

​对于一个失去妈妈的孩子来说,他还太小,以至于还不能完全理解以后的生活状态。埃玛的哭泣,既包含了孩子妈妈的离去的悲痛又包含了对孩子未知生活的恐惧。

㈢前往凯利夫人的家

凯利先生慢慢地站起来,跟这个小男孩握了握手。再一想,又俯下身子,亲吻了一下他的额头。凯利先生身高中等偏矮,略微发福,头发留得挺长,为的是遮挡一下自己的秃顶。他的胡子刮得很干净,五官端正,不难想象他年轻的时候应该挺英俊。他的表链上挂着一个金十字架。

你必须把我和你路易莎伯母当成爸爸妈妈。”
男孩的嘴唇抖了一下,满脸通红,没有作答。
“你亲爱的妈妈把你交给我了。”
凯利先生不太会表达自己,一时语塞。他得知自己弟媳病危后,第一时间便赶去伦敦。

我想和埃玛在一起。”男孩又嘟哝一遍。
“雇保姆要花很多钱,菲利普。你爸爸没留下多少,我也搞不清这是怎么回事。每分钱咱们都要精打细算。”​​​菲利普跑到埃玛跟前,扑到她怀里,号啕大哭起来。

菲利普对保姆的依赖,是内心无所安放的情感的依托。
他是那样柔弱 ,敏感而惶恐不安。

㈣前往布莱克斯塔布尔​

“这是路易莎伯母,”凯利先生介绍说,“快跑过去亲亲她。”
菲利普拖着跛足,很是别扭地开始跑,没几步忽地停下来。凯利夫人又瘦又小,有一双湛蓝的眼睛。她和丈夫一般年纪,可脸上皱纹之密之深却不像是这个年岁的人能有的。一头灰白头发还是按她年轻时流行的样子烫成卷。她穿件黑裙,唯一的饰品是一条金链,上面坠着十字。她个性害羞,说起话来轻声轻语。
“你俩是走着回来的,威廉?”她亲吻了一下丈夫,略带责备地问道。
“唉,我没想那么多。”牧师看了侄子一眼,回答说。
“走路的时候脚不疼吧,菲利普?”她问道。
“不疼。我经常走路。”

她一点儿也没有养孩子的经验。得知菲利普来布莱克斯塔布尔的事定下来后,她琢磨了好久应该怎么对待他。她迫切地想当个称职的“妈妈”,但是真的见到菲利普后,才发现他在自己面前跟自己在他面前是一样的害羞。

​正是因为夫人没有生孩子,所以会格外照顾菲利普吧,这对于菲利普来说也是一线生机,能够遇到像亲身母亲对自己的人,两个人都那么的害羞真的是看起来还特别有趣。

孩子的世界就是这么简单,对世界的认知还处在初级阶段,还有许多吸引他的事情,转移注意力的活动空间太广。

㈤​​​回忆照片

牧师也在去伦敦的时候特意拜访了弟媳。他在她面前很是害羞,举止谨慎,甚至打从内心隐隐嫉恨她无与伦比的美貌。

她卧床太久,双腿软绵绵的没有力气,脚底一挨地就像针扎一样疼。但她咬紧牙关,强忍着下地。她已经很久没有自己梳过头,手臂一抬,竟然觉得一阵眩晕,怎么梳也梳不成女仆给自己打扮的样子。她的金发浓密秀美,两道深色的眉毛生得笔直。她穿上一件黑色的裙子,搭配了一件紧身上衣。这是她最心仪的晚礼服上衣,白色的缎子质地,在那个年代非常时髦。打扮妥当后,她看着镜中的自己:脸色苍白,但皮肤光润洁净;没有血色的素颜反而凸显得红唇分外艳丽。她忍不住啜泣起来,可几声呜咽似乎都会耗尽她的体力。她穿上前年圣诞节丈夫送她的皮草——这是一份曾经让她无比得意的礼物——悄声走下楼,心脏突突地跳。她安然无恙地出了门,驱车去往照相馆,付了一沓照片的钱。在拍摄到一半的时候,她再也坐不住,不得不停下来要杯水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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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师作为神的“代言人”,似乎是合神心意的仆人,但是作为人性来说,总是免不了“人”的局限性。照片一张就够了,但是对于一个即将离开的母亲而言,一万张照片都不能代替她对孩子的爱。

㈥教区的生活,每一天都大同小异

​​餐前的祈祷比往日更长,食物也更丰盛。餐毕,凯利先生把面包切成薄片为圣餐做准备,菲利普负责切掉面包的硬皮,又被遣去书房拿大理石书镇。

牧师一家在下午一点钟用正餐。周一、二、三他们吃牛肉:烤着吃,剁碎吃,切条吃;周四、五、六改吃羊肉。周日的时候他们会宰一只自己养的鸡。下午菲利普要上课,他的伯伯教他拉丁语和数学,尽管他本人对此一窍不通;伯母教法语和钢琴,她不懂法语,但好歹会弹那么几首老掉牙的钢琴曲,一弹就是三十年。

我个人认为:宗教是为政治的服务的工具,它带给人的始终只是愚昧。处于底层社会的人,也只能为了生计而奔波。信仰对他们来说,太飘渺了。
圣经是会让人们信服的精神权威,常常成为了人们的工具,不管是否真有很多人认可圣经信仰耶稣 。

​㈦心找到了归宿

有时凯利夫人和格雷夫斯小姐串通好,会冒险加一点装饰在身上,比如在帽子上插一支白色羽,毛或者别一朵粉色玫瑰。但凯利先生看见了却坚持要她摘下来,他说自己可不会和一个花枝招展的女人一同去教堂。凯利夫人深感无奈:作为女人,她赌气地叹着气;但作为妻子,又不得不遵从丈夫的意思。
凯利先生晚上要走着去教堂,菲利普一瘸一拐地跟在他旁边。乡间的羊肠小路在晚上伸手不见五指,而菲利普却对这种漆黑一片的景象很是着迷。远处灯火通明的教堂离他们越来越近,似乎在友好地迎接他们。最初菲利普和伯伯单独待着都会很害羞,但是随着两人慢慢地熟稔起来,他甚至会把小手伸到伯伯手里,这种受到保护的感觉让他能更自在地迈开步子。

幼小心灵的漂泊已然有了安定感,规律平凡的生活,和身边的人给他的关护,随着时间渐渐汇成了他所期望的生活。

​小孩虽然不怎么懂事,但是对那种默默付出真心、关怀的人,其实都会记在心里。他们的内心是很纯真、澄澈的,所以能感受到爱和善。

㈧第一次亲吻伯母​​

​​菲利普没有兄弟姐妹,一直以来都习惯形单影只地生活。来教区之后,也没觉得比之前和母亲在一起孤独多少。他和玛丽·安成了朋友。玛丽·安今年三十五岁,个子不高,看上去胖乎乎的。她的父亲是个渔夫,而她在十八岁的时候就来教区帮佣了,第一份工作就找到这儿来,也从没想过要走,只是有时候会嚷着“我要去结婚了”来恐吓胆小的凯利夫妇,和他们讨价还价。玛丽·安的父母住在港口街上的一座小房子里,她会在晚上休息的时候回去看看他们。她给菲利普讲大海的故事,让菲利普不由心向往之。那些港口旁边小巷子在他的想象里充满了神秘色彩,变得格外生动

她不知道该说什么,整个人瘫坐在丈夫的扶手椅上,心想自己是多么想要去疼爱这个孤苦伶仃、生来残疾的孩子;同时也渴望能得到他的爱——她无法生育,即使这是上帝的安排,但有时候看到别人家的小孩还是觉得心痛得无法忍受。泪珠一颗一颗地连成线从她的脸庞滑落。菲利普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她掏出手绢,放声大哭。这下子,菲利普明白过来是自己的话害伯母哭得这么伤心。他忽然觉得很愧疚,于是就蹑手蹑脚地靠近她,亲了她一下。这是他第一次主动亲吻伯母。

(九)“人要是闲了,魔鬼都会来给你找活干的。”凯利先生说​​

​菲利普还在自己的椅子上坐着,两手抱着头伏在桌上不断地抽泣。他哭得如此绝望,肩膀也跟着上下颤抖。凯利夫人大惊失色。一直以来,菲利普在她眼里都是个沉稳的孩子,甚至有时候表现得过于沉静。她从来没见他哭过。现在凯利夫人才意识到原来这个孩子羞于表露自己的情感,只是爱用沉着和冷静把自己伪装起来。他都是躲起来抹眼泪啊!

《一千零一夜》最初是被书里的插图吸引,后来又开始读起里面的故事。他先挑那些富有魔幻色彩的读,再读其他剩下的;他把喜欢的故事读了一遍又一遍,读得废寝忘食,把自己的生活都抛到了脑后。每次吃饭都要喊他两三遍才会上桌。利普养成了这世上最能给人带来快乐的习惯——阅读。

阅读为自己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世界之外的失望和无奈我都能更好的面对。是最知心的好友,时时刻刻都能陪伴我们。

​古往今来最有智慧的人结晶来搭建自己的避难所。阅读是一种快乐,是自己的宫殿,是自己的避难所。

(十)凯利夫妇决定要把菲利普送去特坎伯雷的皇家公学

高高耸立着的砖墙让这所学校看起来很像监狱:墙上有个小门,要摇响门铃才能给开门。一个毛毛躁躁、邋里邋遢的男人走出来接过菲利普的铁皮箱和装着日用品的盒子,带他们进入会客厅。厅里摆着很多大件的家具,样子都算不上好看,几把椅子围着墙放着,显得刻板之至。

沃森先生风风火火地进了屋。菲利普觉得这人简直是个巨人:他约莫有六英尺高[插图],身子骨又宽又壮,长着一双大手和一副浓密的红色胡须。沃森说起话来嗓门很高,语调特别快活,但是这种眉飞色舞的神态似乎有点咄咄逼人,把菲利普吓得够呛。校长和凯利先生握了握手,又拉住菲利普的小手。
“小伙子,你喜欢来上学吗?”他的声音特别洪亮。
菲利普脸腾地一下红了,不知道怎么作答。
“你几岁了?”
“九岁。”菲利普说。

校长满面和善地看着他俩,一把震耳欲聋的嗓音让孩子们心里发毛。

​这俩人会成为最好的朋友,我有强烈的预感。一个懂得不应该伤害别人,一个懂得伤害到别人是不对的。

​孩子的内心是相当脆弱的。自己所认为自卑的地方,非常不愿意让其他人议论纷纷。孩子比成年人可恶的地方就在于它们不善于隐藏自己的想法,能当面伤人绝不背后伤人。

(十一)搬到宿舍
隔间的墙壁是抛光的油松木做的,门口挂着绿色的帘子。那个时候还没有室内通风的概念,所以窗户除了在早上敞开一会,其余时间都是紧闭的。
菲利普爬起来,跪在床上开始做祷告。这天早上凉飕飕的,他冻得有点发抖,但伯伯过去跟他说穿着睡衣做祷告要比梳洗打扮好之后再做更有诚意。菲利普挺能理解这其中的原因,他已经意识到自己是由上帝创造的,而上帝则非常青睐于让他的信徒吃点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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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铃一响,所有孩子又涌回教室。教室由一间长长的大屋和一个小屋组成。大屋的两头分别有两个老师负责教一、二年级课程,沃森先生负责小屋里三年级的课。为了让预备学校的课程和皇家公学接轨,在学校的颁奖大会和公文报告里,这三个年级被称作高、中、低年级。菲利普在低年级的班里。这个班的老师是个红脸男人,叫赖斯,他和学生们谈笑风生,相处得特别愉快。上他的课总感觉时间过得飞快,没一会儿菲利普就惊讶地发现已经差一刻十一点了,老师让他们出去休息十分钟。

​菲利普好像品尝到了生命的苦涩。他幼小的心灵模糊地意识到这种不幸与痛苦可能会和自己相伴终生。不知怎地,他回想起那个寒冷的早晨,埃玛把他抱到母亲的床上。其实那天之后,他一次都没有再想起过,但现在那种依偎着母亲的温暖,那种被环抱的惬意一瞬间又变得如此真实。他恍然觉得可能这一切:母亲的离世、在伯伯家度过的日子,以及来到学校的可怕遭遇,都只是一场梦。

从来都是强者的世界,弱者只有被奴役与被驱使的。躲避,忍让,委屈求全,哪有与之说话的份。人只有自己强大起来,才没有人敢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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