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巡考。
间歇,读完杨绛先生的《将饮茶》。
这本小书不厚,184页,但恰如每晨早饭后,她给父亲泡的那碗酽酽的盖碗茶,既淡且浓。
钱锺书“锱铢积累”写《围城》,杨绛“锱铢积累”读《围城》。每天晚上,他把写成的稿子给她看。她笑,他也笑;她大笑,他也大笑;他们相对而笑,彼此心照不宣地笑,不仅笑书上的事,还有书外的事。他了解她的笑,而且带着几份得意,承认她笑得不错。
钱锺书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引领着我们这些从城外挤入城里、又从城里挤出城外的人,感受有限的自由、醒悟有限的人生。
我想,如若杨绛先生是黑暗里点上的火,那钱锺书也许就是这个火所发出的光。没有火就没有光,但光照所及,远远超过火点儿的大小。
可是成为光本身的,能有几人呢?
在《将饮茶》里,我不仅读到钱锺书与《围城》,也读到钱锺书与他的童年。
一次雨天上学,路上看见许多小青蛙满地蹦跳,钱锺书觉得好玩,就脱了鞋捉来放在鞋里,抱着鞋光脚上学;到了教室里,把盛着小青蛙的钉鞋放在台板桌下。上课的时候,小青蛙从鞋里蹦出来,满地蹦跳。同学都忙着看青蛙,窃窃笑乐。
钱锺书总不记得自己的出生年月。
小时候,他不会分辨左右,到苏州上美国教会中学的时候,穿了皮鞋仍然分不清左右。
他穿内衣或套脖的毛衣,往往前后颠倒。
这样的“痴”是因为他在某一方面太专注、太投入,而忽略了常人眼里的“常识”和“规矩”吧。
钱锺书的同学回忆,他的中英文造诣很深,又精于哲学及心理学,终日博览中西新旧书籍。最怪的是,他上课从不记笔记,只带一本与课堂无关的闲书,一边听讲一边看自己的书。
他喜欢自己读书,也鼓励别人读书。
诗歌是他喜好的读物。重得拿不动的大字典、辞典、百科全书等,钱锺书不仅挨着字母逐条细读,见了新版本,还会不厌其烦地把新条目增补在旧书上。他看书常做些笔记。
其实,他的天真与混沌、纯粹与专注夹杂在一起,读来尤为令我们这些常人感慨,更是望尘莫及。
他的“痴气”书本里灌注不下,还洋溢出来。小猫知感,钱锺书说它有灵性,特别宝贝。猫儿长大了,半夜和别的猫儿打架,他特备长竿一枝,倚在门口,不管多冷的天,只要听见猫儿叫闹,就急忙从热被窝里出来,赶出去帮自己的猫儿打架。
难道他真是不知世事的痴人吗?难道他真的对社会现象漠不关心吗?钱锺书凭痴气呵成《围城》里的真人实事,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他的文字,其实包涵了对人生的讽刺和伤感。
最令我欣赏的,是钱锺书的《附识》的墨迹。能把字写到这般程度的,不正是一个人一点一滴的涵养吗?正是这般巍然不动,才可能“侯门一入深似海”,也才可能抵御生活里或大或小的风暴。
杨绛先生在书末说,乌云何尝能永远占领天空。乌云蔽天的岁月是不堪回首的,可是停留在记忆里不易磨灭的,倒是那一道含着光和热的金边。的确,乌云愈是厚密,银色才会变成金色。
读钱锺书,读杨绛,读《围城》,读《将饮茶》,也读世态人情。比起明月清风,更饶有滋味的,恰是人间的真相,可作书读,可当戏看。
人生几何?有乌云,就有金边。或许,这正是凡人的机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