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蛮喜欢雪莉

已经是前两天的事了,手机上刷着新闻,看到今年的诺贝尔医学奖颁给了劝我们放下手机立刻去睡的人,跟风来的东西自然都触目惊心。惜命的我刚保存完一张“猝死前的十大先兆”,就收到微博推送来的另一条热门,“再无人间水蜜桃”,韩星崔雪莉自杀,一瞬间心又抖了一下。

我还蛮喜欢雪莉。和很多人一样,知道她仅仅是因为那些所谓的她“放飞自我”的言行,但我还是蛮喜欢她(有的人真的漂亮就足够了呀),因为真的很漂亮,皮肤像透明的一样,还有她说,“穿内衣不舒服所以不穿,内衣和耳环项链一样对我来说只是装饰品,适合穿内衣的时候就穿,觉得穿内衣不好看就不会穿”,真的是很勇敢了。我也不觉得这个女孩在作妖,相反,我觉得她活得蛮好,年轻又坦荡。然而就是我眼中这个自我且快乐的女孩,竟然以自杀的方式把自己的人生定格在了25岁。

我25岁的时候恰好是2012年,那一年很魔幻的被称为“末世之年”,尽管在那一年,我过得依然像每一年一样,也是浑浑噩噩,但因为地球行将毁灭,我又比任何时候都要兴奋,要有盼头,经常会蹦出一些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想法,当然也没干出什么出格的事儿来,但就是盼望着盼望着,假如末世真的来了,能在最美丽的25岁跟这世界一起完蛋,完蛋就完蛋吧。多么壮美。

25岁的我成天在关心什么?不记得了。但我可以肯定,那年的我怎么也不可能想得到,自己有朝一日也会结婚,会生小孩(哎呀我就是活成了自己曾经会鄙视的那种人啊),这种要与他人捆绑同命运共进退的关系简直太可怕了,还有,三十岁的人真老啊,我根本不想活到三十岁啊,真的太可怕了…而2019年已经三十二岁的我哪一天能离得开我那咿咿呀呀喊着妈妈的小孩呢。

人是会变的呀!我有个朋友,上学的时候离了高跟鞋一天都不能活——不能出门,不愿意跟人说话,如今再见面从来都是匡威一双,还见谁都笑,人真的是会变的呀,有的时候是咬碎了牙修炼成佛,有时是豁然开朗,总之是会变的——然而这一点,必须要活过才能知道的呀。你得到时候才能知道。

25岁的我,心很野,看世界辽阔,没有方向,现在依然没什么方向,但日渐爱这春华秋实,看小孩一天天兀自长大了,就令我欢喜。我不再只是一双眼拼命的朝外看,我的生命也在向内延展,更多的体会到了内心的需要,和这仅有一次的生命的价值。孩子,是我生命的延续,对这句话,我又有了新的理解。

图片

近一段时间,我的那个小孩她非常喜欢听《故都的秋》,我跟她讲,“无论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教她看“一树一树碧绿的天色”,她就认真在看,教她听“青天下训鸽的呼声”,她便仿佛真的在听。

所以为什么都要选择在秋天离开呢?是因为许多的枯萎的叶子也在秋天离开吗?可是啊,果实也是在秋天离开了树,稻谷在秋天离开了大地,候鸟在秋天离开了北方,学子在秋天离开了父母,它们都是在秋天啊,各自走向了成熟,走向了丰收,走向了温暖,走向了希望。

两年前的秋天,我自己也正经历着一段无名又痛苦的分别,我只好把时间和注意力都给了我那个日照充足的阳台,这两年间我一次又一次的搬家,还要养小孩,也没什么时间去照看我那些花花草草,可它们却都好好活着,趴下了浇点水,就这么过来了。又是一年秋风起,花开了又落,月圆了又缺,但花开了又落又成一片,月圆了又缺又亮了天。

这个秋天,我不曾远游,但也闻过了桂花香,抱着我那小孩在阳台一天天数着叶子变黄,她咯咯笑起来比铃铛比清泉还好听啊。现在的我真的太容易太容易满足了。

只想要活得长。活得长,牢牢的把握住这仅有一次的生命,大概是我如今仅存下来的梦想了。想要活得又臭又长,活到牙齿掉光,满脸皱纹,走不动路,记不起人的时候,依然活着,年轻的时候怎样也无法理解吧。年纪越大才越惜命,越要溜走的越想抓紧。生命里无论如何也不愿舍弃的人和事,越来越多。

人吧,说的都是付出生命的誓言,但请回头再看眼,这繁华的世界。

fluffy艾玛

赞(0)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帕布莉卡 » 我还蛮喜欢雪莉
分享到: 更多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