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唐,如厕好伴侣

我并非一个手不释卷的人,相反我是一个翻两页纸就想去摸点别的的人。但这本书,屡次让我忘记要从马桶上起身。还剩几页,看来这将会是我第一本全程在马桶上读完的小书了,并且还舍不得把它从厕所间拿出来。冯唐的杂文集《活着活着就老了》,特点是特通畅、特顺气,加上老有无数的器官在眼前撩,简直比开塞露管用。

“有拳头就能打人,有大腿就能站街”

但对我也有可怕的作用。他总让我觉得我快写不下去。比如前一阵我想写小说,他就说中文小说不行,是因为中文“精简通要难负重”,象形字嘛,一张图的信息量多少大,根本没必要写那么长。反而英文在啰哩啰嗦里更容易历练出体系跟力量。那我总不能去写英文。

他还说写字的人一定体力要好,要“屁大股沉,坐得住、写字快,没有肩周炎困扰,椎间盘不突出。”我觉得很有道理啊。就比方我,写半个小时字,要拉一个小时筋。再不行我就平躺,举起一部电子书,又感到眼球是受了压迫…

常常深感生活之艰难。他就说码字人的状态不能在(你们)底层。每个月等着打赏兑换下来供房的人,哪能真有心情“等待着月光敲击地面”呢。别说听不到无声处有惊雷,看不到心火忽明忽暗,我们有多久没约着出来随便聊聊天了?下午茶好浪费钱。

强洒的“月光”,只有套路。但虚伪能忍,糙不能忍啊。想都不敢想。作者说,认识几个写美文的糙汉,“冬天三个星期洗一次澡,夏天两个星期洗一次澡,腋臭扑鼻、鼻毛浓重,张口便是‘紫色的天空下着玫瑰色的小雨,我从单杠上摔了下来,先看见了星星,然后看见了你’…”丫狠也是够狠。

顺势想想迎面扑来的宿命,成天腰酸腿沉、蓬头垢面的对着屏,码字码到过了饭点,只好两块五一碗的泡面打发了…这样的文人,即便是命,都可以不要。

“老婆是命,写作是命,他们如果不走到我面前,我就带着鲜花、戒指、手提电脑走过去,这是不是所谓的认命?”

还有些别的理由。比如我是个女的。

比如他一个妇科医生出身,对裆下之事不仅见解独到,且态度直白,不需要讳言,因为这是他的资本,也是他的特长。而我虽好污,却学不成他,笔锋一转又道是初恋和班花,酥胸和肥手,那以后还怎么交男朋友?!

就这么个老爱在键盘上敲出“女阴”二字的人,还特瞧不起女作家,他说,“脸皮厚、表现欲强、有丁点儿姿色、会用全拼录入汉字的,都叫美女作家”。这下,真不能好好做朋友了。好像王朔上封面正常,女人把自己肖像跟文字排在一起就别有居心。

这人还有个神逻辑,他说卫慧,“如果这些名人名言都读过,那还写成这样,智力水平就有限了”。笑话,我五岁就能背得出唐诗三百首,也没见我长成个诗人。赶明儿他要说你连我的书也读过,还能写成这样…我该怎么答。

“女人的美丽,一分姿色、二分打扮、三分聪明、四分淫荡。”

这个人真叫人恨。我对书中观点不甚认同的地方不胜枚举,比如他说我《哈利波特》是烂书。但有时候我们的审美又很一致,比如喜欢鲜格格的李白,不喜欢苦大仇深的杜甫;再比如喜欢钱钟书、沈从文,不喜欢矛盾、巴金,只不过我的理由简单来,因为短的好,长了看不下去。为什么杂文比小说好卖,也是这个道理。

冯唐也属于,短平快(气死你),直抒胸臆。书没少看、姑娘的手也没少摸,有多少见解或者能量,不见得。只是前面讲了,有点共同的偏爱。但假如再看多一遍,就真该不知道怎么活了。

人的活法跟文字一样道理,也有个偏爱。作者说,轻轻端起杯,风花雪月里慢慢品味,岁月无情,酒尽了人也该去了,是一类,陶潜、小杜、李渔、纪昀;第二类,去你妈的一饮而尽,大叫一声“好酒”,然后杯子抛了,掷地有声、落子无悔,荆轲、霍去病、海子、三毛。谁更容易些?不是你我该操心的事儿。没有才情,谈什么活法。在他笔下就你我他活得那个熊样儿,我…

真活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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