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中有股故乡的味道
文 / 傅春华
荣华也好,落寞也罢,故乡,总是你恒久不变的向往。
我始终认为北方的季节才是季节,北方的冬天才是冬天。故乡的冬天单调寒冷,那寒风吹得你骨头都疼,只有到了北方,看到单调、领略风雪、感受寒冷,你才知道什么是季节,什么是冬天,什么是冬天的样子。虽然不少人都向往南方的四季常青,一到冬天都像候鸟一样去海南去昆明,但对一个生于此长于此的纯种北方人来说,我一点儿也不羡慕他们。
我就生长在北方一个很不起眼的地方,也把那不起眼的童年留在了那个地方,一直没有机会去捡拾。直到几十年后的今天,被城市的喧嚣浸泡、挤压之后,这才想起我那不起眼的童年。
童年里一道最深刻的记忆就是秋天和冬天的风。秋天的风似乎有着一种魔力,那些秋风中的树木,原本蓊蓊郁郁的,可是经不住风的轻轻摇晃,三摇两摇的,就只剩下一副骨骼了。随着黄叶随风飘逝,那些平时看不见的鸟巢,一个个裸露出来,远远看去,就像一个个黑色的音符挂在枝杈上,在风中跳跃起舞。
深秋时节,我和表姐每天放学后就会用一个耙子挑着一个袋子去山上搂落叶,后来想想,之所以去搂树叶,一是为了积攒柴火,二是那时候就喜欢站在那干枯的树下看那黑黑的鸟巢,还有那满地金黄的落叶,只是觉得那里有无穷的乐趣,虽然那时候年龄小,没有游戏机,没有电脑,没有玩具,但是在田野上疯跑着搂树叶却当成了一种游戏,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大自然赐给我们的最美的画、最好的诗。直到好多年后偶然在图书馆看到郑板桥的“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才突然想起童年搂树叶的画面。现在想来,那时候就应该是喜欢那所谓的诗情画意吧,只是那时不懂而已。
几天前儿子打电话说,去野外施工时把脚冻坏了,我忽然想起小时候我手脚冻坏了,老妈给我用干辣椒,冻茄子熬水治冻伤的日子。记起小时候的冬天里的风最可怕,那时候放学后只要有空闲就会跑出去疯玩,冬天里的风夹杂着雪渣刮到脸上,像是被刀割了一样的疼,每到了冬天母亲早早就给我做好了厚厚的棉鞋和棉手闷子,但是依旧不能阻挡那割肉般的刺骨寒风,前几天和老母亲闲聊的时候,她老人家还在说,是不是现在的天气变暖了,还是穿戴的多了,记得我小时候的手脚总是冻的满手都是疮,有时候手指都变得很粗,两个手指都要用纱布分割开包扎,不然两个手指都会粘在一起,虽然时隔多年,手上的冻疮印仍然存在着,但是在那个贫瘠的童年时光里,却也不觉得苦,正是这些留给了我太多太多对童年的回忆。
在农村老家,一到冬天总是天寒地冻的。那时候没有暖气更没有空调,屋子里冷得刺骨。每到天气晴好的日子,母亲就说,快出去晒晒太阳吧。老家的院子当时有两亩地左右,冬天的院子里也是萧条一片,只有一垛垛的谷秸和玉米秸,在冬日暖阳下,我和哥哥便拿一个小板凳,来到东屋的墙根下,明晃晃的阳光照在身上,身上的衣服很快就被晒的热乎乎的了。眯起眼睛,仰望天上,眼前一片红彤彤的。细细闻闻,阳光里还有一种很清新、很甜美的味道。不一会儿,身体暖和了,心也暖和了。在阳光明媚的上午,母亲总是把被子抱出来,搭在院子里的晾衣绳上,在太阳底下晒,一直晒到太阳落山之前才肯收起来。晚上,躺在被太阳晒过的被窝里面,觉得特别的干爽舒服,香香甜甜地做了无数美丽的梦。梦里都是太阳的味道,以至于后来生活在钢筋混凝土里,再也没有这样的暖阳晒过被子,也失去了太阳的味道。
山村里的阳光,曾经是那么光鲜地照在田野里春天的秧苗上,照在炎炎骄阳下嫩绿的青草上,照在秋日里红透了的南瓜上,照在冬日皑皑的白雪上。那时候,在太阳底下晒得最多、晒得最久的还是邻居家的老爷爷。记得他清瘦的身体,花白的胡子,穿一身厚厚的、黑色的棉衣,戴一顶黑色的瓜皮毡帽。每天,吃过早饭,就准时来到太阳底下,安详地靠在墙根下,如痴如醉般沐浴在太阳的光辉里,任凭太阳的抚摩,一副怡然自得昏昏欲睡的样子。老爷爷活到90多岁,最后的日子就是这样静静地在太阳光里度过的。
童年的冬天里最大的乐趣还数外村来的那个爆玉米花的老大爷,在那个一穷二白的年代,爆米花是每一个孩子最奢侈的零食。那个大爷每天固定在村头的一座小桥边,为了告诉人们他已来到村里,他都要早早地爆出一锅,那玉米花出锅的那个爆炸声立即把我们这些孩童从村东村西召唤出来。每人用饭盒或是饭盆端着玉米去排队,等着去爆玉米花。那时候记忆最深的应该就是那个爷爷在玉米出锅时的那个喊声,“放炮了,山神鸟兽都躲着了”,那声音听起来悠长悦耳,接下来就是一股浓浓的苞米花的味道。
如今,每当回到我那不起眼的山村,老远就能闻出故乡中寒风的味道,那里面微微漾动着一种亲切与甘醇。在风里还能辨出当初秋与深冬里不同的味道,依然从风里能找回逝去的童真……
作家简介:傅春华,热爱文字,愿与同趣者切磋。现就职于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