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y be Happy When You Could be Normal -我要快乐,不必正常》读后感 |属于自己的那份快乐

不久前的张一得之殇,让父母对无形的“控制欲”并不陌生。特别是当子女的自我意识开始成长的时候,就必然会出现反抗,就必然会与父母发生各种冲突。现实生活中,完全可以理解孩子的“理想型父母”几乎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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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be Happy When You Could be Normal -我要快乐,不必正常》一书,是英国当代著名作家Jeanette Winterson (珍妮特.温特森)的自传。她在六周大时就被生母放弃,半岁时被一对夫妇领养,她回忆自己的童年,几乎很少感受到什么是爱,因此,她的一生都在思考爱,书写爱,渴望爱。她希望通过对往事的回忆和梳理,试图解开其中纠结的所有痛楚,来实现对自己的治愈和拯救。她的经历让人心碎,但她并未甘心承受命运的碾压,而是勇敢地选择了自己的道路。虽然书中讲述的事实中有很多令人压抑的部分,但讲述的方式却常常是幽默的。

迄今为止珍妮特.温特森已经出版了三十多部作品,她的第一部作品《Oranges Are Not the Only Fruit -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上世纪获奖无数,90年代还被改编成电视剧。此后,她的创作经历和作品命题,始终围绕着她特殊的成长经历展开。《泰晤士报》对《Why》这本书的评价是:“勇敢,有趣,令人心碎”,这种独特的气质始终贯穿在她的写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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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曼彻斯特,是世界上最早的工业化城市,珍妮特.温特森一九五九年就出生在这里。她的生母是一名机械工,生父是矿工,而她的养父则是道路修理工,所以珍妮特可谓地地道道的工人子弟。生母十七岁那年生下珍妮特,因为未婚,根本无法抚养她,六周之后她就被转送给了孤儿院。半岁时,珍妮特被温特森夫妇领养,温特森夫妇把她带到曼彻斯特附近一个叫做阿克灵顿(Accrington)的小镇上,她的童年就是在那里度过的。珍妮特用了很多的笔墨,描写了自己儿时成长的环境,那些街道,那些山脉,她曾住过的房子,她在其中成长的教会,她邻居的样子……她不仅仅是在描写这些,更是在描写中不停去尝试分析和理解,因为她深深的清楚,要了解一个人,不只是认识这个人本身就足够,正如毛姆所说:“一个人不仅仅是他自己,也是他上过的学校,生活过的农场,爱过的人和走过的路。”

书中,珍妮特这样描述曼彻斯特这座城市:“男女衣衫褴褛,精疲力竭,酒醉病弱,一周工作六天,每天轮班十二小时,耳朵变聋,肺部堵塞,不见天日。他们让自己的孩子爬到骇人的、咔咔作响的织布机下,捡绒毛,扫地,因此很多孩子受到了机器的伤害,断了手,缺了胳膊,少了腿,这些幼小孱弱的孩子,没受过教育且常是没人要的,女人和男人一样卖力干活,她们同样负担着家计。” 她的养父每天最少连续工作十小时,为了省钱要骑自行车上下班。赚的钱最多只够每个礼拜买两次肉。每周五发工资,到了周四晚上,家中经常因为没钱交电费而停电。

底层的工人们贫穷,缺乏知识。小镇的生活枯燥、呆板,人们最大的娱乐就是上教堂:在那里读经,唱赞美诗,谈话和思考。这些给了珍妮特最初的语言,也带给了她思想的启蒙。她说:“我见过很多工人阶级的男女,加入教会后过着可能比原来更为深刻,更具见地的生活。这些人没接受过良好教育,研读圣经促使他们动脑子,带给他们某种宏大、重要事务的感觉,带来了团结和意义。”她尤其喜欢每年夏天去参加教会的帐篷布道,夏夜的晚风吹动帐幕,她感到内心温柔而忧伤。教会和工厂,这两种环境有着巨大的反差,平时人们做着各种脏活累活,但是到了教会便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变得举止文雅,谈吐之间也都是圣经中的文化,因此珍妮特的性格中也同时具备了这两种成分:一半是由工人阶级的血统造就的坚韧顽强,一半是教会的讲台和思辨生活所带来的哲人气质。

然而,小镇上也有珍妮特不喜欢的部分:人们受束于很多教条,禁酒,禁烟,禁止看电影,禁止婚前行为,禁止跳舞,禁止听流行音乐,禁止打牌和去酒吧……这种高压的道德管制,其实也更加容易激发出一个孩子内在的叛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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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城市,工厂和教会等外部环境,原生家庭才是养成一个人性格最核心的环境。从出生就被生母抛弃,这成为珍妮特人生最初、也最深的一道伤口。在她潜意识里,种下了自己从未被爱的种子,而她的养母温特森太太更是不断强化了她的这种感受。

这本自传的第一章,名为《The Wrong Crib -错误的婴儿床》。这是珍妮特的养母温特森太太从小最爱对她说的一句话,每当她有什么行为让养母不满的时候,养母就会恨恨的说:“是魔鬼带我们找到了错误的婴儿床。”在温特森太太看来,珍妮特不是礼物,而是魔鬼带来的噩梦。作为一个没受过多少教育的人,温特森太太并不明白,反复对一个孩子说这样的话,对孩子的内心是多大的伤害!这样的珍妮特,内心注定感到绝望,荒凉和孤独。

尽管如此,珍妮特书中的语言是善意的。她为养母如此对待自己感到难过,同时也深深明白这个女人自己也如同活在地狱之中。温特森太太有严重的抑郁症,很少与人交际。她厌恶生命,常常说:“宇宙是一个巨大的垃圾桶,我们都逃不出去。”但同时,她对生活有着极高的要求,因此非常容易失望和愤怒,她极度在意别人眼中的形象,用一些不可能也不必要的严苛要求来面对生活。她反反复复地油漆家中的墙壁,严格的管控着珍妮特和丈夫的行为,力图活成人们眼中完美的道德楷模。然而她从来不曾体会过什么是快乐,她甚至惧怕快乐,因为快乐似乎就代表着不正常,不道德,不自律。她以为自己这样就是正确的,正常的。她曾经问过珍妮特:“如果能够正常,你为什么要快乐?”这就是本书名称的由来,珍妮特用整整一生的经历来回答养母的疑问:“我要快乐,不必正常”。

其实,什么是正常呢?就算是温特森太太,也会偷偷的抽烟,还热衷于阅读谋杀类的小说,只是她绝对禁止珍妮特把这一切告诉别人。她为自己和他人设置的强性要求,让她自己活得拧巴而虚伪,尤其是当她想到自己已经很辛苦的把一切做到了完美,别人却总是辜负她的时候,她的内心就开始变得扭曲,成为一个施虐狂与控制狂。

温特森太太看不起丈夫,也不尊重珍妮特,没有把后者当做女儿看待,她总是对珍妮特编造各种关于其生母的谎言,也从不给她家门的钥匙。珍妮特也没有自己的私人空间,养母会翻看她一切私人的物品,查她的日记和书信。每当养母对珍妮特发火的时候,就会把她彻夜关在门外,那是一次又一次遗弃和拒绝的重演。每当被恐惧感深深攫住的时候,她就会高唱一首赞美诗《要喜乐,上帝的圣徒》,这首歌带给她勇气,那是她最喜欢的一首歌。虽然令人心碎的事实总是如影随形,但她关注的是“喜乐”,无论她生活在如何艰难的处境里,要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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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妮特在这本书中写到:“我着了魔似地书写爱,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我都认为它是最高的价值。” 的确,在这本书的炽热文字里,读者能看到她是多么渴望爱…她热爱生活,热爱阅读,热爱自然风光,也热切地期待着能有美好的情感关系,然而正是这样一个充满对爱的渴望的孩子,却从小生活在几乎无爱的环境之中。

她无数次的希望和养母温特森太太建立感情,但每一次的努力都失败了。养母并不想爱她,甚至不想爱自己。在家中得不到爱,珍妮特必然渴望从别处寻求爱,她最先爱上的是读书。一本《亚瑟王之死》让珍妮特读了又读,并从这本书的故事里找到很多珍贵的启迪。在阅读中她感受到了爱,认识了许多作者,发现了珍贵的共鸣,也发现了很多智慧而温暖的灵魂,这让她觉得自己不再孤单,不再受困于当下的生活。书,就像一张神奇的飞毯,就像一扇任意门,每次打开,都可以带着珍妮特去另一个遥远的世界。

珍妮特去市场帮人包装货物,以此挣一些钱,买她想拥有的书。然而,她的藏书被养母发现了,养母拎起煤油桶把它们付之一炬。她看着那些书引燃的火堆,心中却没有一丝悲伤。从那一刻起,她决定要做两件事:第一件事就是背书,因为身外之物都会被夺走,只有记在心里的才能真正属于自己;第二件事是自己写书,她决心要成为一个作者,讲述自己的故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养母的破坏性的举动,反而加深了珍妮特对书的热情。

教育中,一味阻止孩子,尤其是用破坏性的方法粗暴制止的行为,往往只会适得其反。除了对书的喜爱,珍妮特还想要爱人。但偏偏又不如养母的意,她爱上的是一个女孩,这在养母眼中简直是灭顶般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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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十六岁的珍妮特被养母赶出家门,前路茫茫不知该去向何方。好在这时,她高中的语文老师拉特洛太太收留了她,并且帮助她申请大学。珍妮特知道,自己只对牛津感兴趣,她想要成为一名作家。后来,她以全A的成绩通过了牛津的笔试,但在第一次面试时却遭遇了失败。她没有放弃,第二次面试,她成功了!当她来到牛津的书店,久久凝视着有五层楼之高的书架,思考:女性在其中占据的地位是何等之少,她希望自己有一天能被摆上这些书架,成为英国文学A-Z中的一员。当我们捧读这本传记,当年这个倔强的女孩,她的愿望已经实现了。

她解释过这本书名中讲到的“快乐”到底是什么意思?她说快乐的词根是“happ”,意思其实并不是简单的愉悦,而是“发生”。发生的事本身并不能让我们快乐,但是快乐就是能够去解释所发生的事,去改变所发生的事,快乐不是躺在船上顺流而下,而是像一条鲑鱼,知道自己的方向,不顾一切的逆流而上。

在牛津期间,珍妮特曾试图和养母修复关系,然而那不过是重复过去的错误,是一次又一次可怕的经历,之后两人不欢而散,再也没有见过面。四十八岁那年,珍妮特经历了感情上了最艰难的时期。她用心经营的稳定感情又一次灰飞烟灭,这件事激发出了她内心深藏的伤口,她开始精神崩溃,甚至一度到了自杀的边缘,但她的倔强和信念又一次支撑她渡过了情感的暴风雨。她明白了自己如今所有的感情问题,极度缺乏安全感,认为自己不配被爱,也许根源仍然在于生命最初被遗弃的经历,于是她决定去寻找自己的生母,努力去面对她想要埋葬的过去,与那个最初伤害自己的人达成和解。经历了种种艰辛,珍妮特最终找到了生母,当然这并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大团圆结局。母女虽然相认,但情感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本就是一种在岁月中逐渐生长起来的东西,需要共同的经历才能结成坚固的纽带。珍妮特勇敢地去面对那个在内心一直怨恨的人,并且能够去理解她,原谅她,与往事和解,与自己内心的痛苦和解,这是一种了不起的勇敢。

结束语

在这本书的扉页上,珍妮特写下了这样的几行字:“献给我的三个母亲:康斯坦丝·温特森、露丝·伦德尔、安·S”,其中康斯坦丝·温特森是她的养母,而安·S是她的生母,除了这两位母亲以外,还有一位露丝·伦德尔,是多年来在她身边不离不弃的好友,是她迷茫时能够去依靠的智者,也是她精神上的母亲。她不能选择自己的生母,也无法选择自己被领养的家庭,但她可以选择自己精神上的母亲,选择朋友,选择爱人,选择未来将要走的路,选择进入一个志同道合的群体。

这本自传出版前夕,珍妮特已经52岁,回顾往事,她说:“我宁愿是这个我——我现在所成为的我——而不是可能会成为的那个我。“人生皆苦,我们都曾犯下无数的错误——无论是父母那辈还是我们这辈,有几个人能够像珍妮特一样温柔地说,“一路走来,我是幸运的。” 也许,人生怕的并不是错,而是停留在错误中无法走出来的困局。也许精彩不是活在一个完美的世界里,精彩是一错再错,一再失去之后,还能潇洒说,‘我’已经是一个幸运的人。这便是珍妮特带给我们的豁达。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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