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社群(zoopolis)》译后记

在现代化的过程当中,我们时刻面临着与动物相关的社会问题。而想要解决这些问题,无论是推动立法,还是促进社会共识的达成,我们都急需关于动物的知识。与动物相关的各种议题,已经在中国开始得到越来越多的社会关注。但从总体上看学术界和出版界关注还不够。湖岸的“动物研究”丛书之一《动物正义论:非理想世界中的动物权利》的译者王珀翻译的《动物社群》在2022年伊始面世,本书回应了人与动物的种种问题,思考重新建立人类与动物的关系,推动动物权利的发展。

以下为《动物社群》的译后记。

十多年前我还在读研究生的时候,读到了金里卡的《当代政治哲学》,被其中精彩的哲学论辩深深吸引,成为了金里卡的一名学术粉丝。在我看来,《当代政治哲学》堪称哲学写作的典范。遗憾的是,虽然那本书对各派政治理论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却没有专门探讨动物权利问题。在我看来,一切规范性理论都不应回避动物的地位问题,如果某个道德哲学或政治哲学理论无视这个问题,就说明它是有缺陷的。直到后来,好友张轩向我推荐了本书,我才知道唐纳森和金里卡夫妻二人都是素食主义者和动物权利论者。从某种意义上讲,本书弥补了《当代政治哲学》所缺失的动物研究视角。

哲学著作可以分为两类,一类精于批判性论证,另一类旨在建构理论体系。如果说《当代政治哲学》属于前一类,那么本书就属于后一类。唐纳森和金里卡通过珠联璧合的合作,以金里卡的公民身份理论为基础,建立了一个独具原创性的动物权利论框架。当然,本书也不乏精彩的批判性论证,即使读者对其建构的理论框架持有怀疑态度,他们也可以在各个章节中读到很多精彩的论证,感受到作者之一曾在《当代政治哲学》中展现出来的那种敏锐才思。无论是从哲学论辩的水平,还是从原创精神看来,本书都是一部杰出的学术著作。

也许有的读者会觉得本书的立场“过于超前”,但是如果我们认真阅读了它,并对各个章节的论证进行了细致的研判,就会发现其结论的合理性。其实,几乎所有经典的动物权利论作品都会给读者带来一种“过于超前”的感觉。有时,就连作者本人也觉得自己推出的结论超出了自己的预期。例如,汤姆·睿根曾在《动物权利研究》序言中提到,自己在写作那本书的几个月里,曾感到自己“似乎不再是书的作者”,对“书的走向失去了控制”,他曾相信自己是一名改良主义者,但是完成那本书之后,他被自己书中的论证逻辑说服,“皈依了废除主义的立场”。[1]这就是逻辑的力量。每种动物权利论都有自己的一套相对成熟的论证逻辑。如果我们不同意某本书的结论,就应当深入地了解该书的论证思路,然后通过理性论证来提出反对的理由,而不是出于本能地对所谓“过于超前”的观点予以否定。我发现,CNKI上有很多批评睿根理论的论文,其中大多数论文只是草率地罗列出一些反对意见,缺乏充分的论证。有些作者没有掌握足够的相关文献,甚至都没理解睿根在原书中的完整论证思路,就匆匆发表了论文。他们不知道,自己在论文中提出的一些问题,已经被睿根本人或其他学者在更深入的层次上讨论过了。

那种急于发表论文的迫切需要,使我们产出了很多缺乏严密论证的论文。我几乎可以肯定,《动物社群》在我国正式出版之后,也会出现一大批质疑本书的中文论文。但愿这批论文的作者不再只是罗列出一堆缺乏论证的反对意见,而是对本书有深入理解,并能够提供严密的论证。我相信真理会越辩越明,但前提是我们要提倡一种符合公共理性的学术论辩风气。

本书所建立的理论与汤姆·睿根式的道德哲学有所不同,它不是一种单纯基于道德哲学的理论。作为一种政治的动物权利论,它要运用政治理论思维,并着眼于动物保护运动的政治现实。正如作者所指出,动物保护运动正陷入一个困境。一方面,动物福利主义和改良主义不仅无力阻止在规模上日益增加的动物苦难,还因为缓解了人们的道德焦虑,缺乏进一步推动动物保护运动前进的动力;另一方面,更激进的废除主义者主张割断人与其他动物之间关系,这会疏远盟友(特别是那些喜爱伴侣动物的人士)。在西方,动物保护运动已经发展到了一个瓶颈阶段,需要一种新的理论动力来突破困境。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本书应运而生。

我国的情况不同于西方。我们的动物保护尚处于起步阶段,学理上讨论的多,实践中落实的少,在立法方面至今未取得“零的突破”。那么我们把本书引入国内的意义何在?我之所以决定翻译本书,更多是考虑到其学术价值,它具有极强的学术原创性,并且已经在西方学界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力。本书可以为那些研究动物伦理学、环境伦理学和政治哲学的学者提供帮助。动物正在承受着这个世界上最严重的苦难,一个真正关心现实世界的伦理学家或政治哲学家不可能对动物的苦难无动于衷。我们要看到,当代很多著名哲学家(比如威尔·金里卡、克里斯汀·科斯嘉、罗伯特·诺齐克等)都是关心动物保护的素食主义者,我国学者可以从素食主义的视角重新审视他们的理论,从而可以更全面地理解其哲学思想。本书也适合生态学者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者阅读,书中列举的一些关于野生动物保护与城市生态学方面的案例对他们有参考价值。

本书为喜爱伴侣动物的人士提供了一种更易于接受的动物权利论。以睿根和弗兰西恩为代表的经典动物权利论片面地强调消极义务,而唐纳森和金里卡的动物权利论则认为人类与家养动物的关系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人与伴侣动物之间是能够且应当建立亲近关系的,而且正是这种关系在为动物保护运动提供着持续前进的动力。通过与猫狗的亲近交往,我们可以观察到动物们敏锐的认知能力、其性格的多样性和独特性,及其在交往关系中的主体性。很多素食主义者(包括译者本人)都是因为与伴侣动物的交往,才渐渐开始接受动保思想和素食主义的。不可否认,家养动物在这种伴侣关系中总是处于易受伤害的一方,即使是猫狗等受人欢迎的动物也常常遭受忽视、遗弃和虐待,所以弗兰西恩等人对饲养宠物所提出的质疑是不无道理的。但是,猫狗扮演着“代表”其他家养动物的特殊角色。不敢想象,如果真的实现了废除主义的全面绝育目标,没有了伴侣动物,那么人类对动物的普遍同情会不会被削弱?

但是也有学者质疑,猫的存在对本书构成了挑战。[2]在跨物种的动物社群中,肉食动物该如何生存?如果猫和鸡都是社群的平等公民,那么能否允许一个公民吃掉另一个公民?这个问题也许可以通过技术革新来克服,等到人造肉技术发展成熟,我们就可以用人造肉来生产宠物食品了。不过,如今的宠物食品里的“肉”,大多是由一些人类不想吃的肉类副产品加工而成的,所以与人类对肉食的需求相比,猫的食物需求也许并没有直接导致太多家养动物受害。但由此引出一个更困难的问题:在大多数人类都难以戒食肉类的当下现实中,我们该如何对待家养动物公民?

我对素食主义的前景很乐观,相信未来某一天,素食主义可以成为一种主流生活方式,但那一天不会很快到来(除非突然发生一场全球性生态灾难,使人们迫于生态压力开始吃素)。作为一种政治的动物权利论,它不仅要关注“应然”的道德理想,还要考虑当前“实然”的政治状况。在我看来,本书建立了一个很好的理想正义理论,但是考虑到我们距离理想状态还太遥远,我们同时也需要非理想正义理论。后者可以告诉我们,在理想状态尚未实现的现阶段,我们应当采取何种“过渡性”或“次优”的正义原则。对此,罗伯特·加纳(Robert Garner)已有深入讨论,他研究了非理想的正义理论,认为在通往理想状态的过渡阶段,我们至少应当先让家养动物得到不遭受痛苦的权利。[3]这种非理想理论并非要取代理想理论。理想理论仍然是至关重要的,它时刻发挥着批判现实的作用,可以避免我们因陷入“改良主义陷阱”而裹足不前。心怀理想,着眼现实,这才是动物权利论者应当保持的一种健康心态。

本书的出版得到了很多师友的帮助。首先要感谢莽萍老师,没有她对这项翻译工作的支持和鼓励,就不会有本书的顺利出版。莽萍老师是“护生文丛”的主编,那套丛书曾对我有重要的影响。感谢我的爱人王欣,她对译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并为我提供了生活上的支持。感谢清华大学林子琪博士,她对译稿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对有争议的译法提供了宝贵的建议。感谢济南大学侯广雨同学,他作为正式出版前的第一位读者,提供了宝贵的意见。这些帮助我修改译稿的亲友们并没有逐字逐句对照英文版进行审阅,所以如果出现翻译错误,皆由我来负责。感谢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诸位编辑的编校工作,特别感谢周丹妮编辑的辛苦工作与耐心沟通。如果说翻译是“二次创作”,那么对译稿的编辑就是“三次创作”,编辑们在完善译稿的过程中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作为从事翻译工作多年的译者,我认为“信达雅”俱备的完美翻译是很难实现的。我在翻译过程中遇到了几处难以克服的困难,只能选取一些勉强可以接受的译法。有时我用译者注解释了为何会选取某些似有争议的译法,比如“liminal animals”(边缘动物)、“political agency”(政治能动性)。还有一个需要解释的词是“the wild/wilderness”(荒野),这个译法是有问题的。按理说,我们不能因为某个区域没被人类改造,就说它是“荒”的,例如生命力繁盛的热带雨林和珊瑚礁就不能被称为“荒”野。但是考虑到其他备选词也存在各自的问题,我仍采用了“荒野”这个最常见译法。在中文写作中,我们可以尽量少用“荒野”一词,我建议用更加中性的“自然”来替代它。

另一个有争议的地方是用来指代动物的第三人称“they/them”,本书迫于出版规范,将其译为了“它们”。细心的读者会发现,在第三人称单数的情形中,唐纳森和金里卡很少用“it”指代动物个体,而每当提及性别明确的动物个体时,作者都会用“she/her”或“he/him”指代动物。作者之所以避免用“it”,是为了表现对动物的尊重,将动物个体与无感受的物体区分开。而中文里的“它”,即可以指涉动物,也可以指涉无感受物,因此具有物化动物的嫌疑。在古代汉语中,“他”曾被用来指代一切事物,这个代词并不对男人与女人、人类与非人进行区分。西学东渐后,由于多种西方语言中对第三人称单数的区分给翻译带来了困难,所以接受西学思想的人开始提倡对汉语中的第三人称进行区分。新文化运动初期,诗人和语言学家刘半农提倡用“她”字指代第三人称女性,以便翻译英语中的“she”。他在编撰《标准国音中小字典》时,明确地用“她”指代第三人称女性,用“它”指代人以外的动物和无感受物。在今天看来,这是一个糟糕的解决方案,它在解决了一个不起眼的翻译问题的同时,带来了两个严重的问题。第一,因为在单数情形中区分了“他/她”,所以当我们继续用复数“他们”来指代某个男女混合的群体时,就有了强调男性支配地位的嫌疑,而英文中的“they”就没有这个问题。第二,这个解决方案细致地区分了男人与女人、人类与非人,却将动物和无感受物归为一类,这就使“它”这个字具有了物化动物的嫌疑。[4]本书迫于出版规范,将“they”译为了“它们”,此举实属无奈。我们在中文写作中,最好不要用“它/它们”来指代动物。我们可以考虑用“他/他们”指代动物,尽力恢复原来古汉语中“他”字的用法。也可以考虑用“牠/牠们”来指代动物。另外,我们还可以像唐纳森和金里卡那样,在确定动物个体性别的情况下,用“她/他”来指代动物。

读者如果发现本书的翻译存在问题,可以在豆瓣条目评论区与译者进行交流。译者随时接受读者的批评与指正。

王珀

济南大学

2021年9月17日

注释:

[1] Regan, Tom. The case for animal rights. Universityof California Press, 2004, xii-xiii.

[2] 关于猫带来的各种问题,详见Palmer, Clare. “Companion cats as co-citizens? Comments on Sue Donaldson’s and Will Kymlicka’s Zoopolis.” Dialogue: Canadian Philosophical Review/Revue canadienne de philosophie 52.4 (2013): 759-767.

[3] Garner, Robert. A theory of justice for animals: Animal rights in a nonideal worl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3.

[4] 上述关于中文第三人称用法的历史,引自林子琪博士的译著《肉食的性政治》(卡罗尔·亚当斯著,湖岸即出)中的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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