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拉斯是严肃作家,这一点毋庸置疑。从她29岁写出第一本小说《厚颜无耻的人》,她就是个极其小众的作家,读者不多,但很忠实。她早期的作品,人物几乎都不是在现实生活之内的,就像化学家做实验,她把她笔下的人搬进了她的文学实验室。《情人》算得上她最接地气的作品,虽然复杂,好歹是生活场景里的事,不至于让人看得头晕,完全不懂。而她的很多小说真的是让人如坠云雾,看不明白的。
译本序中法语读者这样评价杜拉斯:杜拉斯是一个专门写令人昏昏欲睡而且复杂得要命的书的作家,她还搞一些让人看不懂的电影。《情人》扭转了这个印象。许多曾对杜拉斯敬而远之的读者因这本书走近了她。
她在上大学期间迷上了戏剧,从此以后一生没有离开过戏剧。路德米拉和乔治.皮托埃夫点燃了她对舞台的热情。特别是皮托埃夫,对她影响非常大。皮托埃夫的魅力在于他能使他接触到的一切都具有一种诗意,哪怕是最简陋的装饰和最可怜的服装,经他之手也会蒙上一层魔力。这种诗意深深吸引了杜拉斯。她牢记着他的训诫:将文本去粗存精,剩下最本质的东西。
杜拉斯的书大多数都是薄的。薄薄一本,极不好读。她会在有限的文字中放进丰富的层次和大量信息。很少解释。任性地跳跃。当然不仅是皮托埃夫,她在巴黎求学和工作期间与大量文人,同年龄的大学生接触。在她写作之前,文字的这两个基调差不多已经定下了:简洁、诗意。
《情人》很多段落美得像诗句。这一点要感谢王道乾先生。王先生本就是一位诗人,在特殊年代,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们那一批有底蕴又有学识的文人被限制创作。无奈,他们走向了翻译。《情人》就像王先生未曾写出的诗。他心中滚烫的诗意,被压抑的诗情,通过翻译这本书表达出来。
“太晚了,太晚了,在我这一生中,这未免来得太早,也过于匆匆。”这样的心境,这样的情感,既是杜拉斯的,也是王道乾的。杜在叹息她过早盛放又过早凋零的爱情。王在惋惜诗神曾照亮他的生命他却不得怒放。两人在时空交错中体会到相似的命运。
这本书叙事错综复杂,童年的记忆、年少的记忆、两人相遇到分离的过程,还有完全不相干的巴黎的记忆,糅合在一起。如同画家作画的过程,铺一层背景,再逐层添加各种元素。想起毕加索晚年的画,看起来杂乱却又不是无章无序,只是那个章序创作者用得复杂,不让人轻易看到。想起梁曼琪的作品,她那些繁复的几何体。
《情人》中有两个配角的出场可能很多读者会觉得奇怪。65页的玛丽—克洛德.卡彭特和紧跟着她的贝蒂.费尔南代斯。
作者为什么要写这两个人,这两个人跟书中其它情节有什么关系?什么关联也没有,不同于其他配角,跟主角所发生的事多少是有联系的,或是主角所看到的。这里,“看”这个动作也消失了。这两个人成了完全客观的存在。就像正在拍电影,突然有两个不是演员的人闯进了镜头。
一种生活中可能会存在的戏剧性。
这两个人的故事场景在巴黎。作者未曾言明,读者也能猜测,这只能是少女离开越南去法国后发生的事,或许她参与其中,或许她看见这些。这是书中两人分手之后的事,属于“将来”。这本书正是把过去、现在和将来打散了揉合在一起写,就像时间曾在某一段,某个点,聚到了一起。
戏剧性和画面感一直是杜拉斯的拿手好戏。因为热爱戏剧和电影,她的小说描写部分极具画面感。随便几句话,比如书中那个经典的开头,读者脑海中立刻呈现出形象。根据文本,读者可以在脑海中导演出一部自己的《情人》。
离开画面,她立刻进入呓语状态。这种呓语我个人觉得和她热爱喝酒是分不开的。她是个酒鬼,大半生酒不离身,高兴时一天可以喝下五升葡萄酒。酒精时常把她带入一种半梦半醒的状态,然后她就不管不顾地神神叨叨。即使写作时未喝酒,长期与酒精为伴,她的身体和精神也极易进入喝酒时的状态。但是《情人》最好的地方在于叨得非常自然。
有人说,人生不过是一场莫非定律。你需要的东西总是在你寻找时消失不见,在你不需要时又重新出现。
如果把杜拉斯的作品从头看到尾,就会发现她好像一直在做实验,一直在追寻着什么。最适合的表达方式,最好的讲述。她不断地变换,不断地调整。早期的小说跟《情人》一比,显得过于粗糙。就像一个钻研技艺的人,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成,只能一直钻研下去。
《情人》是她三个月写出来的。她曾经记下过片断,零零星星的文字,在她的年轻的时候。写下就丢进柜子里了。她心中没有一个十年磨一剑的计划,写《情人》之前,她在写别的跟这本小说毫不相干的东西。突然就是那么一个机缘巧合,这些文字被写下来。
她在采访中提到那三个月的写作状态。她说她想让词语呼吸,这些词语轻捷得就像马上要蒸发掉,急匆匆想要固定下来。就像海潮一样向前奔跑,词语自己在向前跑,然后溢出来,盲目地误打误撞,把一切混在一起。而她自己,就像一个耐心拼起拼图的孩子——把词语聚集起来,组织起来。
这不就是“成了”的状态吗?酿一坛酒,铸一柄剑,经年累月,风霜雨雪,功到自然成。突然想起程蝶衣的那句台词:说好了一辈子,少一天,少一分钟,少一秒,都不算一辈子。杜拉斯磨砺自己四十多年,终于在这本书中展现出炉火纯青的技艺。无论是叙述还是描写,语言还是思想,《情人》都是无与伦比的杰作,连她自己都无法复制。同名电影拍出之后,她再一次写了《来自中国北方的情人》,这本书文学性和思想性都比《情人》要逊色许多。只有在那个天时地利人和的一小段时间,她展示了她的天才。
她不是天才型作家,最初的写作更多是凭一腔孤勇奋勇前进。但她极其善于吸收生活中的一切为自己所用,化感受为内心的能源,所以能够从年轻时一直写到生命终结。然后,忠实的读者几乎可以从她的书中看到杜拉斯的进化。
小草在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