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的来信》
这一篇看得有点压抑。它让我想起电视剧中的一个桥断:莞莞类卿。文中的尼克,像影子一样无处不在,但是他已经死了。活着时他这个人也没有让身边人觉得多么重要。可是他死了,得了肺结核死了。他的女友劳拉,在他死之前成了他的嫂子,与他哥哥路易斯结了婚。他死于他们度蜜月期间。
时间上的交集让问题变得有点复杂。路易斯一开始并没有想抢兄弟的女朋友。尼克把劳拉带回家,他们的妈妈对她一见如故,把她当成自己的女儿。之后尼克病了,劳拉再去看他时,路易斯像尽主人之礼似的陪陪她,以免她无聊。就这样陪陪她,送她回家,一来二去,陪出了感情。
可是尼克病着,病越来越重,最后死了。就像路易斯和劳拉一不小心站到了死神那一边,加速了尼克的死亡。谁也没这么说,但是这个念头引起的愧疚感像根鱼刺一样扎在劳拉的喉咙里。这个念头大概也隐隐激起过妈妈对路易斯的恨意。人死不能复生,做母亲的若是不愿意接受孩子的死,难免会迁怒于人,哪怕这个人也是他的儿子。
亲人不责难,亲戚们却对他俩不容。路易斯带劳拉来到巴黎生活,为了远离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一切,远离与尼克有关的回忆。有什么用呢?人走了,心还被记忆捆绑着。路易斯知道只要他们能像谈论其他事一样谈论尼克,一切都会烟消云散。可是劳拉不行,尼克这个名字和与他有关的一切话题在她这儿是禁忌。她不答腔,不接话,只岔开。
两年了。这对夫妻平淡地生活。除了横在他们之间的沉默,一切正常。这沉默越来越大,越来越暗。劳拉常做噩梦,路易斯知道她梦见了尼克,尼克经常把她吓得不轻。就像他们不是两个人生活,就像尼克的鬼魂与他们生活在一起。
谁是路易斯,谁都不会好受。他做过种种努力却总是徒劳。母亲的来信随时可能把他和劳拉拉回到过去。她在信中写着各种琐碎日常,与劳拉像达成某种默契似的绝口不提尼克。可是这天她提了,她在信中写:今天早上尼克问起你们俩了。
真要命!路易斯藏起信,不敢给劳拉看。怕她再度陷入悲伤的回忆继而做噩梦。为了掩饰,他假装没收到这封信,写信问妈妈为什么这么久没给他们写信。妈妈的信又来了,这次她在信中说尼克要去欧洲。他没办法再把这封信藏起来,也没办法把妈妈的神经错乱看成一时疏忽,他最担心的是劳拉会变成妈妈那样。他把信给劳拉看了。他预感到会发生什么。
劳拉如他所料,去了火车站。如果妈妈说的是真的,尼克会来欧洲,就一定会来巴黎。劳拉在出站口搜索,路易斯在暗中观察劳拉。他们在阿根廷人中找到一个与尼克相像的人,但那不是尼克。他们都明白这一点,但是劳拉还是被那个相似的背影给震伤了。
死亡的阴影什么时候才能散去?妈妈和劳拉什么时候才能接受尼克已死,并且他的死是由疾病造成,并不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事实?
读这篇,可以把人的抑郁症给读出来。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死亡都是令人悲伤的事。对尼克的死,作为哥哥的路易斯难道不难过吗?他当然也会难过,但是弟弟的鬼魂横在他和妻子之间两年,恐怕愤怒已然超越了难过。
这个故事整体基调非常阴郁,就好像真的有一缕魂魄萦绕在文字之间。想起小时候看的聊斋电视剧,片头有个镜头是一具无头尸体走向一面墙,当他接近墙时,墙倒了。当时真的觉得无比恐怖。故事没有结局,作为读者的我还是希望这对夫妻能跨过去,尼克能真正安息。
《为您效劳》
谢天谢地,这一篇欢乐多了!要是还像上一篇那样,今天剩下的九小时,我大概也要像劳拉一样陷入无尽的沉默,或许夜里还会做个被魔鬼追逐的噩梦。从上一篇到这一篇,简直是冰火两重天。
弗朗西内太太,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佣,在巴黎独自生活,年轻时曾与丈夫一起在工厂做工,丈夫去世后,她的工作几乎就是帮佣。这一篇写了她工作中遇到的两件趣事。
她有一句口头禅:“弗朗西内,为您效劳。”因为她的工作,那些富贵的巴黎老爷太太们,并不怎么尊重她,甚至管家也在她面前摆大人物的架子。但弗朗西内太太是个仁慈善良又心思敏锐的人。人们对她的态度,她一眼看穿,却不以为意。虽然做着帮佣的工作,她始终注重自己的尊严和举止的得体。看到她,想起了《刺猬的优雅》中的勒妮和她的好朋友。
由于干活不错,她被博尚夫人推荐给了罗塞夫人。第一次去罗塞夫人家,揽了件奇葩的差事:照看这个家里的六只小狗。狗是这个家庭的甜心小宠物。六只狗共享一个大房间,各自有自己的狗垫,有精致可口的食物,其中一只狮子狗是这家小姐的心头爱。夫人、管家、小姐轮翻对她千叮万嘱,千万别让狗打起来啦,狮子狗要抱在怀里啦,别让两只小公狗趁主人不注意乱撩另一只小母狗啦……
弗朗西内太太没按他们说的做。等他们都走了,把她和狗锁在屋里时,她撒开了怀里的狮子狗,让它和另外的小狗一块儿玩。狗们玩会儿,吃会儿,喝会儿,累了相继趴垫子上睡觉。她坐在椅子上打盹。客厅里宴会热火朝天,管家佣人们都去凑热闹了,人们几乎把她忘了。
等到宾客酒足饭饱,想和小狗们玩会儿时,一个女佣来叫她,对她的工作成果赞叹不已,以为她施了什么魔法。狗被带去客厅供人取乐,她被留在厨房,干等着。主人们自顾自玩自己的,佣人们为宴会兴奋不已,没人想到为口渴难耐的她倒杯喝的。
年轻的贝贝先生走进来,坐到她身边,与她聊天。他看出她口渴,开了瓶威士忌与她一起喝,他抚摸着她的头发,他们像亲人一样交谈。等罗塞夫人想起她并付给她工钱时,最后一班地铁已经走了,她走了一个多小时才走回家。但是生平第一次喝的威士忌和贝贝先生与她的谈话让她快乐。贝贝先生是在她的职业生涯中最尊重她的一位绅士。
某一天,罗塞先生突然找到她,说一位年轻的服装设计师去世了,身边没有一个亲人,葬礼未免寒酸,想让她帮忙扮演死者的母亲,好在记者面前摆摆样子,并承诺付她一万法郎的报酬。罗塞先生再三保证这事不违法。
在弗朗西内太太惊得合不拢嘴时,罗塞先生已经塞了一卷崭新的钞票到她手中。葬礼那天,豪华的车子来接她,衣服为她准备妥当。直到她在众人簇拥下走进死者房间,才发现躺着的是——贝贝先生!
这下不用演了,也不用假装了。她看着年轻英俊苍白的贝贝躺在那里,就像他真的是她儿子一样,她哭得悲天怆地,泪水横流。不明就里的人为此诧异。只有她自己明白,她与贝贝先生虽只有一面之缘,在短暂的片刻中,他们却曾像亲人般相处。
这个故事是以弗朗西内太太的口吻讲出来的。文字轻快活泼,口语化色彩浓重,与前面几篇的风格完全不同。听这个故事就像坐在巴黎老公寓的门房里,茶水在炉子上咕噜咕噜冒着热汽,一个慈祥的看门人,说着公寓里曾住过的人,发生的趣事。
大师的厉害之处就在这儿了。他不是自己讲故事,而是让故事讲故事,让故事本身依照它的方式展示给我们看。在昨天和前天看的小说中,科塔萨尔的语言非常讲究,是一种艺术化了的语言,一种经过打磨的像钻石一样闪闪发光的语言。这篇一反常态,语言随意得多,也没用多少修辞。因为讲述者的身份切换了,每切换一个身份,作者就得用一种新的语言,好作家有一种精分的能力。
以弗朗西内太太,一个佣人的双眼去看巴黎上流社会的生活,有点像《红楼梦》中刘姥姥看大观园。因为没有经历过,大观园中的一切,在刘姥姥眼中,才会那么新鲜,那么惊奇。若换个富家子弟去看,见怪不怪的,这种力量感就削弱了。同时,跟着刘姥姥,读者也算见了世面,看到了几百年前侯门家族的奢侈生活。
同样,跟着弗朗西内太太,我们也能看到巴黎上流社会一些有趣和滑稽的地方。比如那六只小狗,罗塞夫人一家自称多么爱狗,但有些要求和做法完全不符合狗的天性。小狗嘛,主人不胡乱去折腾它,给它吃好喝好,给它自由让它玩,它自会开开心心生活,也会乖巧可爱。比起整天躺在人的怀抱,它更希望在地上跑来跑去。弗朗西内太太其实啥都没做,她只是给了小狗们它们应得的自由。
后一件事就更滑稽。罗塞先生自称没做违法的事,或许确实不违法吧。但是富贵老爷会做亏钱买卖吗,他出一万法郎请弗朗西内太太扮演贝贝母亲,自有他的算盘,他看上贝贝的服装品牌和他的店了。或许打这个算盘的不止他一人,那么多出席葬礼的陌生人中,有多少人想从死者身上捞到好处呢。弗朗西内太太自然也得到了好处,她累得直不起腰来一个月才能赚三千法郎,如今只需要扮演一天死者的母亲,哭一哭就能赚一万法郎,干嘛不哭。但她心里明白,这样做是不对的,这样的事情是不应该假装的。不过她不去,罗塞先生也会请别人去。比起别人,贝贝若泉下有知,大概更希望她来做他母亲送他最后一程吧。真正令她痛心的是,这样一个待人善良又有才华的年轻人,死时身边竟然一个亲人都没有,唯一像她一样哭得伤心的,一直守在他床边的,不知是贝贝的好友还是同性恋人。这都是啥事儿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