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咚咚winter 咚咚的碎语
◆警告:本文含有绫辻行人《迷宫馆事件》的核心剧透。
◆从《西方叙事学:经典与后经典》中引用的句子,页码用普通格式表示;从《迷宫馆事件》中引用的句子,页码用斜体表示。
最近读了绫辻行人的《迷宫馆事件》,其中的叙述性诡计让我突然回想起在研一的课堂上学习的叙事学中的“不可靠叙述”的概念,于是我又重新翻开《西方叙事学:经典与后经典》仔细读了一下第四章。这本书不是我当年用的课本,不过第四章的内容和当时学的内容基本一致。书中说“对不可靠叙述的探讨往往涉及的是第一人称叙述,而不是第三人称叙述”(P82),但叙述性诡计类作品中却常有第三人称叙述中出现不可靠叙述的情况,《迷宫馆事件》亦是如此,加之作中作的结构也非常有趣,于是心血来潮想要略作分析,算是对《迷宫馆事件》的简单评价,也算是对《西方叙事学:经典与后经典》第四章的应用式读书笔记。
首先简单梳理一下绫辻行人《迷宫馆事件》的结构。为了描写方便以及避免混淆,下文称绫辻行人的《迷宫馆事件》为“作品”,称作品中人物岛田洁(鹿谷门实)创作的《迷宫馆事件》为“作中作”;称作品里的人物兼作中作的作者岛田洁为“作家岛田洁”,称作中作里的人物岛田洁为“岛田洁”。
在作品的现实里,宫垣杳太郎、宫垣的秘书、宫垣培养的四名推理小说作家被杀害,凶手是宫垣的前情人鲛岛智生。岛田洁作为目睹事件的相关人士,以此为题材用鹿谷门实的笔名创作了小说《迷宫馆事件》,并在其中以岛田洁的真名登场。
在作中作的现实里,宫垣叶太郎“死亡”,宫垣的助手井野、四名推理小说作家被杀害。最后岛田洁通过推理得出宫垣是凶手的结论,认为宫垣一开始是假装死亡,之后杀害四名作家再自杀,以此作为人生的最后一部作品。叙述者并未明言此推理是否正确。
作中作里的人物并不以作品里人物的实名,而是都以化名登场(但因为作品里的人物大部分都没有交代实名,所以均以作中作里的化名称呼),这个细节其实也暗示了作中作的情节虽然大部分基于作品里的现实,却也并非完全忠于(作品的)现实。作家岛田洁在作中作里叙述了一种表面现象,目的却是要暗示与之相异的作品的现实,这也就使得作中作里出现不可靠叙述成为了必然。
从作品读者的层面来看,作品的内容是虚构;而从作品中人物的层面来看,作品的内容是现实而作中作的内容是虚构。也就是说,从作品读者的层面来看,作中作的内容是虚构之中嵌套着的更深一层的虚构。作中作虽与作品的现实有大量重叠部分,有一定的纪实性质(指纪作品之实),但万万不可忘记(相对于作品而言)作中作的本质依旧是虚构,从尾声中作家岛田洁所说的愚人节玩笑可以合理推测,作中作的现实与作品的现实之间应该存在不少差异。那么,作中作究竟哪些部分忠于(作品的)现实,哪些部分是虚构?这种虚虚实实、难以捉摸的感觉也增添了作品的趣味。作品的现实也大部分是通过作中作间接向读者交代,表面上看我们似乎无法推测作中作里彻底虚构的部分及其对应的与之相异的作品现实,但我有一点个人的小小臆测,会放在最后稍微讲讲。
先说正题。要谈不可靠叙述,先要简单介绍一下“隐含作者”的概念。“隐含作者”是布思在《小说修辞学》中提出的概念,“就编码而言,‘隐含作者’就是处于某种创作状态、以某种立场来写作的作者;就解码而言,‘隐含作者’则是文本‘隐含’的供读者推导的这一写作者的形象。”(P71)“创作不同作品时作者很可能采取不同的立场,因此,同一作者的不同作品就可能隐含不同的作者形象。”(P82)我们无法直接获知隐含作者写作时采取的立场、想表达的价值观等等,但可以通过文本间接推测,即解码。与隐含作者相对应的是“隐含读者”,是指“隐含作者心目中的理想读者……是一种跟隐含作者完全保持一致、完全能理解作品的理想化的阅读位置”(P77)。“‘真实读者’往往难以达到对‘隐含读者’的要求……只能尽可能地去接近文本预设的理想读者的位置。”(P77)
本文主要探讨作中作的不可靠叙述,因此先来明确一下作中作的隐含作者与隐含读者。先来看隐含作者:就编码而言,是出于特定目的写出作中作的作家岛田洁;就解码而言,是作中作的文本隐含的供读者推导的作家岛田洁的形象。从尾声里我们可以知道作家岛田洁写作中作有两个目的:其一是为了让鲛岛看到作中作里对她性别的模棱两可的表述感到疑惑,暗示她自己已推理出凶手是女性,即已知道真相,以此劝她去自首;其二是为了让普通读者当作娱乐小说看。显然后者只是次要目的,前者才是主要目的,可以认为作家岛田洁的主要目标读者仅有鲛岛一人。作中作的隐含作者对隐含读者的要求是:不止步于作中作的现实,能够不被作中作里将鲛岛写得像个男性的描写迷惑,推断出鲛岛是女性,进而解码出隐含作者想要揭露的真相亦即作品的现实。而在作品的现实里,对事件毫不知情的人即使对关于鲛岛性别的模棱两可的描述感到困惑,也无法推理出真相,知晓“解开谜底的重要一环就是性别”(P258)这一点的只有真凶鲛岛,她是唯一有可能达到对隐含读者要求的真实读者。
知道了什么是隐含作者,就可以引入“不可靠叙述”的概念了。布思评价叙述是否可靠的参照是隐含作者的规范:“我把按照作品规范(即隐含作者的规范)说话和行动的叙述者称作可靠叙述者,反之称为不可靠叙述者。”(P82)“有的学者则是将叙述者是否诚实作为衡量标准”(P85),但《西方叙事学:经典与后经典》的作者不赞同这种观点,认为“叙述者是否可靠在于是否能提供给读者正确和准确的话语”(P85)。叙诡爱好者应该都知道,叙诡最大的特点就是极尽误导之能事,却又句句真话,没有半点谎言。例如作中作里的性别叙诡即是一种常见的叙诡类型,作中作极力将鲛岛描写得像个男性,却又从未明说其为男性,因此不算是说谎。若以叙述者是否诚实为标准,则作中作里对鲛岛性别的隐瞒与有意误导并不算是不可靠叙述。但若以隐含作者的规范为标准,则作中作里关于鲛岛性别的描述显然算是不可靠叙述。另外,认知(建构)叙事学家“以实际读者为衡量不可靠叙述的标准”(P85),《西方叙事学:经典与后经典》中指出了这种观点的不足是会因不同读者的不同阐释而“丧失合理的衡量标准”(P86)。写本文是想尽量客观地分析一下这本推理小说,所以不考虑认知(建构)派观点。
现在再来介绍一下不可靠叙述的类型。布思将其分为两类:“一种涉及故事事实,另一种涉及价值判断……前者主要指叙述者在叙述事件时前后不一致或与事实不相符,后者主要指进行价值判断时出现偏差。”(P82)布思的学生费伦发展了此理论,增加了涉及知识与感知的类型,并将每个类型分为两个亚类型,得出一共六种不可靠叙述的亚类型:“事实/事件轴上的‘错误报道’和‘不充分报道’;价值/判断轴上的‘错误判断’和‘不充分判断’;知识/感知轴上的‘错误解读’和‘不充分解读’。”(P83)
若按布思的分类,作中作里并没有不可靠叙述。但若按费伦扩充的分类,作中作里对鲛岛性别以及真凶身份的有意隐瞒可以归类为事实/事件轴上的不充分报道。开篇时谈到《西方叙事学:经典与后经典》指出不可靠叙述往往出现在第一人称叙述而非第三人称叙述中,其原因是“故事外的异故事叙述者(不参与故事的叙述者)往往是隐含作者的代言人,与隐含作者没有什么距离,因此是可靠的”(P82)。那么为何通篇以第三人称叙述的作中作里会出现不可靠叙述呢?
我认为这是由于作中作的隐含作者为了达成特定目的,不得不在写作时刻意隐藏隐含作者的规范——打个比方就是不直接给出谜底,而是将它藏在重重谜面之下,只给出一些用于破解谜题(即解码)的暗示。作家岛田洁称自己创作作中作是为了“记录真相”:“对某个特定的人——也就是真凶鲛岛智生来说,这毫无疑问是一份‘告发’,只不过是用小说的形式而已。”(P258)因此可以推断出,作中作的隐含作者的规范与作品的现实一致。而既然这是一份“告发”,那么隐含作者的规范里最重要的部分自然就是“真凶是鲛岛”。我们可以把它拆分成两个部分:
1. 鲛岛是女性
2. 凶手是符合特定条件的女性
二者结合即可推理出“真凶是鲛岛”这一规范。
作中作对1和2都没有充分报道,属于不可靠叙述。其中,隐瞒规范1的方法是通过多次描写鲛岛抽烟的场景使其形象显得较为男性化,并避免使用人称代词而使用“评论家”等称呼。(P53~54的“此前他在东京都一所高中担任数学老师”怀疑是误译,猜测日语原文是通过省略主语或「あの人」等表述避免了使用「彼」。)
隐瞒规范2的原因很简单,是因为作家岛田洁认为“即使现在告诉负责的警官,我认为他也不会相信”(P257)。隐瞒规范1的原因则是重点:为了通过不可靠叙述向鲛岛,或者说是向隐含读者强调自己经注意到性别是解开真相的关键,换言之即自己已意识到了规范2。如果点明鲛岛的性别,则通篇的叙述均与隐含作者的规范完全一致,几乎全都是可靠叙述,只有对规范2的不充分报道是不可靠叙述。但如此一来,规范2就被彻底湮没,因为这样的不可靠叙述没有给出足够的信息用于解码,即使是知道作品的现实里“凶手是符合特定条件的女性”这一事实本身的真凶鲛岛,也无法推断出这一事实是作中作的隐含作者的规范,换言之,即无法推断出作中作的隐含作者已推理出这一事实。而隐瞒规范1则起到了给规范2提供解码提示的作用:在大量的可靠叙述中,只有关于鲛岛性别的叙述是不可靠叙述,这起到了突出强调的作用,隐含作者借此向隐含读者暗示自己已经注意到了鲛岛的性别是解开谜底的关键一环。
至此我们已经分析出了第三人称叙述中出现不可靠叙述的原因:虽然第三人称叙述者是隐含作者的代言人,然而在作中作之中,隐含作者恰恰需要通过用不可靠叙述隐藏自己的部分规范,来达到向隐含读者突出强调自己究竟注意到了哪部分信息的目的。
不过,作中作的不可靠叙述在第三人称叙述的情况下能够成立,却并非“仅”在第三人称的叙述下才能成立。作中作使用第三人称叙述的必要性,我认为与作品有关。看到尾声时大家会发现,作品的开头也有存在叙述性诡计,从叙事学的角度来说,则是存在事实/事件轴上的不充分报道这一亚类型的不可靠叙述——对于序幕中开始阅读作中作的岛田的身份没有点明。也许有人会觉得这是种无聊的文字游戏,但我认为这个不可靠叙述也起到了一些作用。
在作品的隐含作者的规范中,作品序幕中的岛田是岛田家的大哥岛田勉,但序幕中一直不提名字而只提姓氏岛田来误导读者,让读者误以为序幕中的读者是作家岛田洁。这一误导最主要的目的是隐瞒“鹿谷门实即作家岛田洁,对应作中作里的人物岛田洁”这一事实。作家岛田洁在作中作的后记中写道:“我也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在小说中登场了,但并不以笔名‘鹿谷门实’出现。在所有相关人士中,谁是鹿谷门实呢?大概会有对此感兴趣的读者吧,但我觉得还是不说为妙。”(P13)绫辻行人通过让岛田勉先阅读作中作的最后几页,将这段后记在作品的开头即呈现给了读者,而此后读者在阅读作中作的过程中会不断猜测究竟谁是鹿谷门实,却唯独不会猜到答案竟是岛田洁,因为读者误以为序幕中的读者是岛田洁,会认为阅读作品的人与写出作品的人不是同一人,因而首先把岛田洁排除。而如果作中作使用第一人称叙述,则难以隐瞒鹿谷门实对应作中作的人物岛田洁这一事实。作中作使用第三人称叙述,是为了使作品的叙述性诡计带来的这一误导成立。
读者会因受到这一误导,而误以为作中作的作者鹿谷门实掌握了作品现实里的事件的近乎全部真相,而“读者”岛田洁则对真相的了解十分有限。这一误导起到了迷惑读者的作用。在须崎被杀后,岛田洁提出对解开真相至关重要的“砍头逻辑”,然而作中作的其他人物都不甚赞成,认为岛田的假设是推理小说中常用的写作手法,但在现实里并非必然。而读者在“岛田洁对真相的了解十分有限”这一先入为主的观念与其他人物对“砍头逻辑”的否定的综合作用下,或多或少会忽视“砍头逻辑”的重要性,受误导的影响较深的读者在看到尾声之前自己推理出真相的可能性便大大降低了。
最后讲讲前文所说的关于作品与作中作之间差异的臆测。在作中作的序幕里,宫垣曾对编辑宇多山说过这样一段台词:“我从少年时代开始就有一个强烈的愿望,想亲手杀个人,可到现在也没能实现。几十年来净写些杀人故事,说起来,这就是那个愿望的‘代偿行为’吧。”(P28)我猜测极有可能在作品的现实里宫垣未曾说过这样的话,这段台词只是作家岛田洁在创作作中作时的艺术加工。宫垣这段台词与作中作最后岛田洁关于“宫垣是凶手”的推理遥相呼应,使作中作的读者在读到结尾时因回想起这段台词而更加认同这一推理,增加了作中作作为单纯的娱乐小说所给出的表面上的真相的合理性。这样的艺术创作令作中作得以不止步于小说形式的告发,而成为了当作纯粹的小说看待也同样具有文学性的作品。
以上在介绍了隐含作者与不可靠叙述的概念后,围绕不可靠叙述对绫辻行人《迷宫馆事件》做了简单的分析,论述了通篇使用第三人称叙述的作中作里出现不可靠叙述的可能性与必要性。在客观分析之后,最后稍微说一点点我的主观感想:即使去掉作品的序幕与尾声,作中作作为一部独立的作品也已足够精彩,且其中对文学艺术的极致追求与人性之间的冲突十分引人深思,令我想起芥川龙之介的《地狱变》;而加上序幕和尾声所构成的作品套着作品的形式,虽弱化甚至消解了这种耐人寻味的冲突,却增加了结构的精巧性与虚虚实实难以捉摸的趣味性与想象空间。
参考书目:
1.绫辻行人《迷宫馆事件》,新星出版社,2013.
2.申丹 王丽亚《西方叙事学:经典与后经典》,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