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哈克贝里·芬&汤姆·索亚历险记》


第二章 了不起的粉刷工

星期六早晨到了。整个夏季世界明媚清新,洋溢着生命的气息。人人心里都有一首歌,年轻人心里的歌还从唇间唱出来。一张张脸上喜形于色,跨出的每一步都充满了活力。玫瑰盛开着花儿,空气中弥漫着馨香。

山上草木青翠,距离村子不远不近,恰似梦中缥缈的仙境,幽静而又令人神往。

【我的书评】
重复无聊的时候,连孩子都觉察不到生命的意义何在?他觉得生命似乎变得很空虚,活着只是一种负担。

他两眼打量着围墙,原先的欢乐顿时全消,一阵深沉的忧郁占据了他的心灵。木板围墙长三十码,高九英尺。他觉得生命似乎变得很空虚,活着只是一种负担。他唉声叹气地把刷子蘸上石灰水,沿着最上面的木板刷过去,重复一遍,然后再来一次。他将刷过的毫不起眼的狭条与待刷的漫无际涯的墙面相比,感到十分沮丧。

那些无拘无束的孩子很快就会活蹦乱跳地打这儿经过,跑到老远的地方去干各种兴味无穷的趣事。他们瞧见他那副被迫干活的狼狈相,准会把他大大嘲笑一番——想到这些,他心里火烧火燎般地难受。

就在这倒霉无望的时刻,他忽有所悟,想出一个呱呱叫的好主意。

【我的书评】
我估计这孩子会把汤姆刷油漆当成一种玩耍的方式,结果是主动帮他刷而且还是再三恳求,而汤姆一定是盛气凌人万般不愿最后看在同学友谊的份上勉为其难让他刷,自己则叉腰站在一边欣赏自己这个机灵鬼的诡计。

他走路的姿势很像持续的三级跳——一跳,一蹦,再纵身一跃——足见他心情愉快,准备快快活活地度过这美好的一天。他嘴里一边啃着苹果,一边断断续续地发出悠长悦耳的声音,继而是一阵沉闷的叮——咚——咚,叮——咚——咚,这是在模仿一艘汽船。

【我的书评】哈哈哈,行为艺术家,刷墙当作了绘画。

汤姆姿势优雅地来回挥舞刷子——退后观察效果——这里、那里添上一刷子——再瞧瞧效果如何——本盯着他的一举一动,越看越有兴趣,越看越入迷。

汤姆让出了刷子,脸上显得很不情愿,心里可是乐滋滋的。

悠悠地晃荡着两条腿,津津有味地嚼着苹果,一边盘算怎样让更多的傻小子成为牺牲品。

汤姆已从早晨一个一贫如洗的苦孩子,变成了地地道道的阔佬。

【我的书评】
刷破产,够贪心的哈。浪漫派的作家就是要以极度夸张的语气表达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惊喜效果。

他过了一段舒心惬意的美好时光——不乏玩耍的伙伴——而且围墙已经刷上了三层灰浆。倘若不是灰浆刷完,他说不定会让村子里的每个男孩破产。


第三章 打仗恋爱忙不休

【我的书评】静谧安详的画面,充满了生活惬意的舒适感。

夏日清爽的空气,安静怡人的环境,花儿的缕缕幽香,以及蜜蜂催眠似的嗡嗡声,产生了使人欲入梦乡的效果,她手里拿着编织物在打盹——因为她只有猫儿做伴,况且猫儿又在她怀里睡着了

【我的书评】
这不是在说反话吗?投机取巧只要能达到目的,没有什么不可以的,计算机专业的核心算法课程就是教导大家干这个投机取巧的买卖的。

说是只有经过认真努力而不是投机取巧换来的款待,才会更有价值

【我的书评】
哈哈写得还挺那么一回事,有战场将帅的大气感。总结来说,作者描写孩子之所以能大获成功,我目前看到了以下原因:

  1. 人物语言 动作 心思恰如其分地附和孩子的身份,我想他一定凭着过人的记忆里在脑海里搜寻自己的童年时光,然后再到公园里等地去呆坐数月观察孩子们的一举一动并进行有趣的交谈,有了素材后凭借自己大师级别的语言功底将其绘声绘色地描述出来,使人物形象生动逼真跃然纸上。
  2. 比喻 夸张等修辞手法及其巧妙地运用起来,营造了一种诙谐幽默的俏皮氛围,而且时不时冒出的小机灵鬼的诡计,一次次打破读者的常规思维,让他们一直阅读下去简直是欲罢不能,就像周星驰的电影能吸引你看一个通宵也不觉疲惫。
  3. 蕴含一种深刻的思想在其中,只是以深入浅出的方式表达出来,使作品充满了韵味令人回味无穷。
  4. 抓住了成年人对孩童时代的追忆和向往,可是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作者在成年后还能拥有孩童的心灵,就我而言,我早已世俗化了,所谓的孩童心不是很多人自以为是地玩些孩子的小玩意发到朋友圈里就是天真未泯,而是一种孩童般的思维方式,能够理解孩子为什么会这样去想,能像孩子一样真正不害臊地去做,充满了好奇心和求知欲,不会沾染性欲和拜金主义,敢于尝试和挑战,并且即使失败了也丝毫不觉得浪费时间,因为孩子就是时间最多的存在,而成年人总是急急忙忙匆匆而去。

两位统帅是不会屈尊亲自上阵的——冲锋陷阵本是小喽啰的分内事——而是一起坐到一个高地上,通过手下的参谋发号施令,指挥作战。

【我的书评】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何况是像陈雯雯一样温柔的文艺女孩,碎花白裙子,一条马尾辫,世界上所有圣洁的光辉全都抛洒在了我女神的身上。

一个妩媚动人的蓝眼睛小姑娘,头发梳成两条长辫,身穿白色夏服和绣花宽松长裤。这位刚刚戴上胜利桂冠的英雄一枪未发便被对方征服了。

【我的书评】
少年时代总是见一个爱一个,为什么?也许这就是调皮捣蛋的男孩吧。但是罗志翔那件事,40多岁了还敢自称男孩真他妈不要脸,而且他那根本不是纯洁的爱情,只是充斥着肮脏的性欲。

姑娘从他心目中完全消失,不留半点痕迹;他原先自以为爱她爱得发狂,将自己的爱视为满腔痴情,至此方才明白,那充其量只不过是一种渺小可怜、转瞬即逝的偏爱。他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才赢得她的青睐,她对他袒露心迹仅仅一个星期,他成为世界上最幸福、最骄傲的男孩也仅有短短七天,然而她却像一个结束访问的匆匆过客一样,从他心中骤然消失了。

【我的书评】
孔雀开屏,自作多情。女孩子求偶是把自己打扮得美美哒,等待着心目中的勇士快来勾搭自己。男孩子则是做些荒唐可笑的小把戏,自己却以为此刻的自己简直是世界的中心,外太空的使者,地球的所有光芒都聚集在了自己身上,自己就是那拯救人类的superman,自己就是那帅气得惊天地 泣鬼神的传说级人物,自己那一瞥一动流露出的潇洒姿态足以迷倒万千花痴的美少女,而我不需要她们,我只需要你的一个吻。

他暗暗打量着这位新来的天使,爱慕之情油然而生,直到觉察出自己已经被她发现才挪开视线。然后他佯作不知她就在近旁,开始“露一手”,玩起男孩子当中流行的种种荒唐可笑的把戏,企图博得她的赞赏。这种愚蠢怪诞的举动持续了一阵,稍后,他在表演几个高难度技巧的当儿,眼睛往旁边一溜,瞥见那个小姑娘正在向自己家中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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