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书评】
平生最恨贪得无厌之人。
他从来没有领略过这种雅致的语言、这种考究的服装、这种睡鸽似的姿态。
她伸出两只手,猛然搂住他的头,骤风急雨般吻着他的前额,喊一声“再会!”奔下楼梯。
爱玛享受这种爱情,审慎而专注,温存体贴,花样翻新,惟恐有什么闪失,爱情不翼而飞。
可是文书听了这话,很嫌自己卑微。他羡慕肩章、勋章、官衔。她一定喜欢这类东西,从她爱挥霍的习惯上就能看出来。
“我明白。一位科学工作者,分不出心照管琐碎的实际生活。”查理听了这句奉承话,觉得心下一宽:经过恭维,他的弱点改头换面,似乎另有崇高的任务在身了。
她有温存的语言和销魂的吻。这种妖媚,表面上看不出什么,实际上出神入化,到了无迹可寻的地步。
在她看来,爽约是一种侮辱。她想多找一些借口,索性摆脱他:他没有英雄气概,软弱,平庸,不及女人刚强,而且吝啬,胆小如鼠。
接着她又平静下来,终于觉得自己无疑冤枉了他。不过一旦贬责我们心爱的人,或多或少总要形成彼此之间的隔阂。
可是假如有一个强壮、漂亮的男子,天生英武,而又细腻多情,天使的形象,诗人的心,抱着七弦琴,演奏哀婉的祝婚歌,响彻九霄,何以她就不会凑巧遇到?
她看些荒诞不经的小说,里头不是穷奢极欲,就是流血杀人,一看就看到天亮,常常心惊肉颤,大声喊叫。
她想起奸情,欲火烧身,又是气喘,又是心跳,无可奈何,过去打开窗户,吸冷空气,迎风抖散她的过于沉重的头发,仰观星星。
他放弃旧习惯、激昂的情绪和想象:——因为个个资产者,年轻时候,血气方刚,就算是一天、一小时也罢,都自以为抱有海阔天空的热情,会干出轰轰烈烈的事业来。最庸俗的登徒子念念不忘东方皇后;个个公证人心里全有诗人的残膏剩馥。
如今一见爱玛贴住他的胸脯,忽然呜咽上来,他就厌烦;他的心好像那些只能忍受一定强度的音乐的人们一样,爱情过分喧闹反使人麻木淡漠,再也辨别不出爱情的妙趣。
这种幸福她虽然觉得鄙不足道,不过习惯成自然,或者积恶成癖,她不惟安之若素,而且一天比一天迷恋,也正因为竭泽而渔,幸福反倒成为无水之池了。
她觉得他近在咫尺,凌空下来,一个热吻就会把她活活带走,紧跟着她又跌到地面,心身交瘁;因为这些爱情的遐想,比起淫欲无度,还要使她疲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