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翻译原则
1.版本依据。如上所述,本版汉译本译文以英国皇家版《莎士比亚全集》为基本依据。但在翻译过程中,译者亦酌情参阅了其他版本,以增进对原作的理解。
2.翻译内容包括:内页所含全部文字。例如作品介绍与评论、正文、注释等。
3.注释处理问题。对于注释的处理:
- 1)翻译时,如果正文译文已经将英文版某注释的基本含义较准确地表达出来了,则该注释即可取消;
- 2)如果正文译文只是部分地将英文版对应注释的基本含义表达出来,则该注释可以视情况部分或全部保留;
- 3)如果注释本身存疑,可以在保留原注的情况下,加入译者的新注。但是所加内容务必有理有据。
4.翻译风格问题。对于风格的处理:
- 1)在整体风格上,译文应该尽量逼肖原作整体风格,包括以诗体译诗体,以散体译散体;
- 2)版式风格亦尽量保留,例如页边行号数码,亦应在译文中保留,俾便读者索查原文;
- 3)在具体的文字传输处理上,通常应该注重汉译本身的文字魅力,增强汉译本的可读性。不宜太白话,不宜太文言;文白用语,宜尽量自然得体。句子不要太绕,注意汉语自身表达的句法结构,尤其是其逻辑表达方式。意义的异化性不等于文字形式本身的异化性,因此要注意用汉语的归化性来传输、保留原作含义的异化性。朱生豪先生的译本语言流畅、可读性强,但可惜不是诗体,有违原作形式。当下译本是要在承传朱先生译本优点的基础上,根据新时代的读者审美趣味,取得新的进展。梁实秋先生等的译本,在达意的准确性上,比朱译有所进步,也是我们应该吸纳的优点。但是梁译文采不足,则须注意避其短。方平先生等的译本,也把莎士比亚翻译往前推进了一步,在进行大规模诗体翻译方面作出了宝贵的尝试,但是离真正的诗体尚有距离。此外,前此的所有译本对于莎士比亚原作的色情类用语都有程度不同的忽略,本套皇家版译本则尽力在此方面还原莎士比亚的本真状态。
5.借鉴他种汉译本问题。凡是我们曾经参考过的较好的译本,都在适当的地方加以注明,承认前辈译者的功绩。借鉴利用是完全必要的,但是要正大光明,避免暗中抄袭。
6.具体翻译策略问题特别关键,下文将其单列进行陈述。
莎士比亚作品翻译领域大转折:真正的诗体译本
莎士比亚首先是一个诗人。莎士比亚的作品基本上都以诗体写成。因此,要想尽可能还原本真的莎士比亚,就必须将莎士比亚作品翻译成为诗体而不是散文,这在莎学界已经成为共识。但是紧接而来的问题是:什么叫诗体?或需要什么样的诗体?
按照我们的想法:
- 1)所谓诗体,首先是措辞上的诗味必须尽可能浓郁;
- 2)节奏上的诗味(包括分行)等要予以高度重视;
- 3)结合中国人的审美习惯,剧文可以押韵,也可以不押韵。但不押韵的剧文首先要满足前两个要求。
本全集翻译原计划由笔者一个人来完成。但是,莎士比亚的创作具有惊人的多样性,其作品来源也明显具有莎士比亚时代若干其他作家与作品的痕迹,因此,完全由某一个译者翻译成一种风格,也许难免偏颇,难以和莎士比亚风格的多样性相呼应。所以,集众人的力量来完成大业,应该更加合理,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朱先生也考虑过用诗体来翻译莎士比亚著作的问题,但是他的结论是:第一,靠单独一个人用诗体翻译《莎士比亚全集》是办不到的,会因此累死;第二,他用散文翻译也是不得已的办法,因为只有这样他才有可能在有生之年完成《莎士比亚全集》的翻译工作。
将《莎士比亚全集》翻译成诗体比翻译成散文体要难得多。难到什么程度呢?和朱生豪先生的翻译进度比较一下就知道了。朱先生翻译得最快的时候,一天可以翻译一万字。为什么会这么快?朱先生才华过人,这当然是一个因素,但关键因素是:他是用散文翻译的。用真正的诗体就不一样了。以笔者自己的体验,今日照样用散文翻译莎士比亚剧本,最快时也可达到每日一万字。这是因为今日的译者有比以前更完备的注释本和众多的前辈汉译本作参考,至少在理解原著时,要比朱先生当年省力得多,所以翻译速度上最高达到一万字是不难的。但是翻译成诗体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这比自己写诗还要难得多。写诗是自己随意发挥,译诗则必须按照别人的意思发挥,等于是戴着镣铐跳舞。
笔者自己写诗,诗兴浓时,一天数百行都可以写得出来,但是翻译诗,一天只能是几十行,统计成字数,往往还不到一千字,最多只是朱生豪先生散文翻译速度的十分之一。
此次笔者约稿的各位译者,都是用诗体翻译,并且都表示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皇家版《莎士比亚全集》译本凝聚了诸位译者的多少努力,也就不言而喻了。
翻译诗体分辨:不是分了行就是真正的诗
主张将莎士比亚剧作翻译成诗体成了共识,但是什么才是诗体,却缺乏共识。在白话诗盛行的时代,许多人只是简单地认定分了行的文字就是诗这个概念。分行只是一个初级的现代诗要求,甚至不必是必然要求,因为有些称为诗的文字甚至连分行形式都没有。不过,在莎士比亚作品的翻译上,要让译文具有诗体的特征,首先是必定要分行的,因为莎士比亚原作本身就有严格的分行形式。原因是他注意到了笔者上文提到的两点:第一,诗的措辞;第二,诗的节奏。
诗歌是语言艺术,诗歌翻译也就必须是语言艺术。讨论诗歌翻译必须从讨论诗歌开始。诗主情。诗言志。诚然。但诗歌首先应该是一种精妙的语言艺术。同理,诗歌的翻译也就不得不首先表现为同类精妙的语言艺术。若译者的语言平庸而无光彩,与原作的语言艺术程度差距太远,那就最多只是原诗含义的注释性文字,算不得真正的诗歌翻译。
语言艺术规则
艺术家的“自由”,得心应手之谓也。诗歌既为语言艺术,自然就有一整套相应的语言艺术规则。诗人应用这套规则时,一旦达到得心应手的程度,那就是达到了真正成熟的境界。当然,规矩并非一点都不可打破,但只有能够将规矩使用到随心所欲而不逾矩的程度的人,才真正有资格去创立新规矩,丰富旧规矩。创新是在承传旧规则长处的基础上来进行的,而不是完全推翻旧规则,肆意妄为。事实证明,在语言艺术上凡无视积淀千年的诗歌语言规则,随心所欲地巧立名目、乱行胡来者,永不可能在诗歌语言艺术上取得大的成就。若徒有放任习性,则永难至境遨游。诗歌语言艺术如此需要规则,如此不可放任不羁,诗歌的翻译自然也同样需要相类似的要求。这个要求就是笔者前面提出的主张:若原诗是精妙的语言艺术,则理论上说来,译诗也应是同类精妙的语言艺术。由于原作和译作使用的语言载体不一样,其各自产生的语言艺术规则和效果也就各有各的特点,大多不可同样复制、照搬。所以译作的最高目标,是尽可能在译入语的语言艺术领域达到程度大致相近的语言艺术效果。这种大致相近的艺术效果程度可叫作“最佳近似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