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成为她正式的学生以前,我们全班几乎都已认识她并且盼望已久了,这在以前的学校并不是常见的事情。
我们希望她能来给我们带课,一个是缘于她那时的名声很大,许多人都说她的英语课上得好;还有一个谁也不承认但谁都心知肚明的原故——她长得很漂亮,而且相比其他老师显得颇为时髦,这对于处于青春期的少年们无疑是一种诱惑。
这一天终于盼来了,那时,由于我们原来的那个英语老师调到其他年级去了——据说他实在不适合高中教学,所以,学校安排她来上课。在初听到这消息的时候,我们既高兴又有点忐忑,生怕中间会出什么变故。以前就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学校安排一个女老师带我们的物理,结果她到领导跟前一哭,事情就黄了。
但她没哭,所以最终带上了我们班的课。如果换在现在,我想,她走进教室的时候,大家一定会不约而同的鼓掌的,但那时,我们和整个社会一样还比较含蓄,所以迎接她的只是一张张兴奋而含羞的笑脸。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是需要距离的,有时这样的距离越大,美感也就越强烈。似乎我们对于她也是这样。当我们听到她盛大的名气时,我们是仰慕的;当我们远远地看到她气质高雅地走过时,我们是喜欢的。但那是在以前,不带我们课的时候,当她真正地走到我们面前时,我们才发现事实与欣赏还是有差距的。
经过一段时间后,我们发现,她的课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好。她最为突出的只是口语,所以,当她每节课带着炫耀和矫饰从头用英语说到尾时,对于我们基础比较差的人来说就等于听天书了,而且就是一向以英语成绩自傲的同学,也感到很费力。那时,我们算是明白了,原来大家对听不懂是怀有敬畏的,而这种敬畏就造成这样一种心理——她的水平实在是高,高到我都听不懂了。还有就是她一直带着一种小姑娘的脾气,动辄就会哭。比如,我们如果有连续三位以上的同学接二连三地喊报告,她的眼泪就会在眼眶里打转;我们如果有五个左右的同学不交作业,她就气哼哼地将其他同学的本子往桌子上一摔,然后站在讲台上,什么也不说,任泪花涌动;如果我们上课有几位同学在说话,她会停下来,可倘若这几位同学没注意继续干这勾当,她就会摔门而出,然后站在教室门外抽泣。温柔有一种可怕的力量,它有时比强力还要来得凶,来得猛,直接触及到你心灵的最底层。起初我们也是这样,每当看到她以各种姿态哭泣的时候,没有人再敢看她,即使是班里品行最恶劣的人。那是一个特殊的时刻,我们都会默默地低下头来,将额头靠近桌面,大气也不敢出,似乎在参加一个大人物的追悼会;等到觉得差不多了抬起头来,仍然一个个变得极为小心,连她问话也不敢答,而经过刚才那么一折腾,我们就觉得精气神都在瞬间被抽走了,只有软绵绵的身体无精打采地坐在教室里,什么也听不进去了。在那一刻,明知道惹她生气的只是几个人,但几乎全班同学都觉得是自己做得不对,感到非常内愧。这种方法或者说这种由于性格产生的特色在最初是非常管用的,每发生这么一次,我们就会好一段时间。但她的课委实让人听不懂,所以,即使所有的人都谨小慎微、战战兢兢,让她流泪的事情还是会犯,这样下来,我们不可救药地对这种行为麻木了。——她仍然哭泣,我们仍然会低下头去,但大都在那儿搬着手指头扣指甲,或者同桌之间还挤眉弄眼,而一些学习较差的同学更是趁着这点空闲时间像蒲松龄笔下的狼一样“假寐”。
当对她的课不是太感兴趣的时候,她的容貌与气质也就逐渐减色了。当然这是以前的看法,现在看来,也不尽然,倒是觉得她是因为憔悴和疲惫而过早地让美丽衰减了。印象中,记得最清楚的还是她的笑,因为她爱哭,这样的笑就显得弥足珍贵,一两个月看上一次。她的笑一般来自我们中间有人在回答问题时过于离奇,往往在那时,首先发笑的是我们,而她,则是努力抑制的,实在抑制不住,才开始笑。笑容先是从眼睛开始,眼睛眯成一条缝,然后是脸颊开始抽动,继而嘴就不由自主地抿在一起了。对于她,这是一个习惯性的动作,很具淑女型。她这样笑,很好看,很妩媚,但听人说之所以不敢张开嘴是因为她的嘴太大。这可能有些夸张,印象中似乎并不是这样。因为如果嘴大,凡是唱歌都可以看得出来的,但她唱歌时我们许多人都特意注意过,却没有发现。
很奇怪,她上的是英语课,却从不教我们唱英文歌曲。而是教我们一些颇具中国古典韵味的歌曲。那时,录音机已普及,但还没普及到我们的头上,平时听歌,也仅限于校园外面一个广播中,而音乐课又不上,所以,对歌曲很少有机会亲近,而她所教唱的歌曲因为旋律的简单和歌词的隽永,也就深深烙在我们青春期多愁善感的心灵里。
我们的阅读面是非常狭窄的,所以,在那时,连南唐后主李煜是什么人也不知道。有一节课,她讲到外国的诗歌,就信手将李煜的那首《虞美人》抄在黑板上。我们素来不晓得居然有这么好听的词,尤其最后那句作者用以感叹身世和国运的名句,与潜藏在内心而无处倾诉和表现的萌动情感联系起来,让我们心襟摇荡,情不能已。她说,我教你们唱吧。我们是情不自禁地欢呼雀跃,叫嚣不已。现在想来,那时老师的自由度还是蛮高的,上英语课教唱汉语歌曲算不上什么教学事故,如果换在今天的学校,那就不一样了。人们都说,女性有天生的歌唱家的素质,这话放在她身上一点也不过。她唱得很好听,唱的是香港邓丽君曾唱的曲调。本来我们是抑制不住的兴奋,但等到第一句“春花秋水何时了”出来,被那低沉柔媚、宛转忧伤的情绪一感染,便全都沉静下来。是在跟着她唱,但仿佛又在听她独唱,那声音圆润如珠,但又细碎如雨,将我们所有的愁绪——有名的,无名的,可以说出的,隐藏在心底的,都丝丝缕缕地牵引出来,整个教室都浸润在那种淡淡的忧郁的氛围中,似乎外界的喧闹都远离我们而去,只剩下青春特有的蓝色的思感散散漫漫地弥漫了整个心空。
我记得非常清楚,那首歌我们学得非常之快,快得让她和我们自己都感到惊讶。学完后,离下课还早,她继续上课,效果也是异常地好,再也没人走神,大家脸上都带着着迷的笑倾听着她的讲课,那些本来枯燥无味的东西似乎也受前面音乐的影响,变得有节奏了,有旋律了,像歌调一样沁入到我们心里。
她毕竟是个老师,纵然经验不是特别丰富,应该是发现了这一点,以后这种方式就用得相当普遍了。而我们也非常地喜欢。她陆续教给了我们许多歌,比如德国的《小小少年》、日本的《海滨之歌》、加拿大的《红河谷》等。——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样,但我是深受她的影响的,前两年我还抽周末补课的时间给学生教唱几首歌,在教唱到《小小少年》时眼前就浮现出她的影子;记得有一次,我去庐山,一起去的有一对加拿大的夫妇,我们在一起唱《红河谷》时仍然想起了她。她教唱这些歌时显得非常投入,看上去并不是在教别人唱歌,而就是自己在春天的雨雾中、在秋天的落花下歌唱,为自己歌唱。这样,我们唱得好与坏,准确与不准确,她从来不管,她找的似乎就是一种感觉,一种她告别许久又能重温的感觉。往往在那时,我们的印象,她就在我们眼前,但却又在遥不可及的他方,她的眼睛虽然在看着我们,但却被一层迷雾笼罩着,宛如看着已逝去的时光。所有的歌曲中,她教唱最认真的就是那首《送别》,而我们对她最好的报答也是在毕业时不由自主地唱起了这首歌。
除此而外,她就是朗诵,用纯正的英语朗诵。朗诵的大都是电影中有名的对白,诸如《简爱》中简爱向罗彻斯特说的那段“我们在上帝面前是平等的”,《哈姆雷特》中哈姆雷特那段关于生死的有名的独白。所有这些,都大大地激发了我们学习英语的兴趣,而我们这些少不更事的学生也才真正体会到原来对她的误解——我们是那么急功近利,觉得凡是不能帮助我们考试的都是低俗的、无关紧要的,而浑没有想到语言那本来就存在的无限的深厚的不可言说的魅力。她是一个非常有才华的女老师,她的才华是需要时间让我们去领略的,而我们却无知地让她作为年青女性所具有的一些缺点迷惑而没有及时地看出来。
本来一个老师教学到这种程度,应该是走向坦途的,——不需要再为低级的管理、组织学习付出什么精力了,效果也就会日益地显现出来,但我们却没有长期地享受到这样的幸福。我们发现,渐渐地,她不哭了,但也不笑了,而是换上了一种痴呆。痴呆有两种,一种是那种对生活毫无感觉、形如槁木、心如死灰般的痴呆,一种是努力挣扎、倾其所思、看不到出路的痴呆。她的痴呆应该属于后一种——生活的热情是有的,但看不到希望,所以将它们暗藏在心底;希冀是有的,但不知道如何去实现,长期的等待中青春渐渐流逝,招来的只能是无人可诉的伤痛。尤其对于她这样有才而多情的年青女老师,处于学校这样枯燥、贫乏、重复的生活氛围中,突围是很难的。我们这些学生在有一点上与现在的学生是没什么两样的,就是对自己有兴趣的老师也会对他们的私生活感兴趣,我们不知道,总有人略微知道一些,这是中国人的习惯生活方式。不知道从哪里传来的,说她至今没有对象,别人至少给她介绍过几十个了,她都没有看上。这话恐怕不是子虚乌有的,从她的表象上就可看得出来,她是一个心气很高的人。
她是一个不善掩饰自己感情的人,就是痴呆也是这样。我怀疑她自己根本没有感觉到。她上课的时候,每当停止讲课让我们自己学习时,她就会站在讲桌前一动不动,呆呆地看着桌子,眼珠一转也不转,仿佛沉浸到悠远的遐想中。这是能被学生很容易发现的表情,在那时,我们都自顾自地做着自己的事,大气也不敢出,生怕打扰了她的沉思。教室门常开着,有时,会有一只蝴蝶或蜜蜂飞进来,落在她的发际上,丝毫不受影响地呆上许久再飞离开,那情景,只有唐诗中的“蜻蜓飞上玉搔头”可以拿来比拟了。这种姿态,她可以保持上很长时间,往往到下课铃声响后才如梦初醒地反应过来。
我们上了高三后,她就不带我们的课了。而是回到了高一。这以后,我们忙于学习,关于她,我们很少见到,也不再听说过关于她的故事。直到临近毕业,我们才听说她结婚了,丈夫是同学校的一个教数学的老师,同样到那时,我们才知道她的年龄,她成家时已经是三十多岁的大姑娘了,在那时这并不是常见的现象。
很遗憾,再也没有听过她讲课,不知道她是否仍然保持给我们讲课的风格,在我后来的英语老师和我走上工作岗位后见到的英语老师中,她是一个特例,她的特别就在她的文化修养上,就在这种修养与她性格受好严丝合缝的契合上,这一点是教语言的老师不能缺少的。
但我还是见过她,有一次,我们高中几个同学聚会,大家提出去看看她,于是就去了。她已经将大部分人的名字都忘却了,幸运的是还记得我。她的头发已有些花白了,性情却像社会妇女般开朗,全然找不到当年的一点柔弱的痕迹。我们也足够大了,所以一些不伤大雅的玩笑还是可以开的,话说到热乎处,我问她:当初听说你对男性挑三拣四,这个看不上,那个也看不上,现在你有什么看法呢?她想也不想,回答说:“哪个男人都一样。”说完,哈哈大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