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 | 当代美学(1)

原创 徐栖 小蚂蚁和小蜻蜓
这次推送和大家分享一门课程。最近我断断续续听完了一门台大的公开课《当代美学》(课程参考书:Aesthetic:Key Concept in Philosophy,作者Herwitz),觉得老师讲得实在很明白又非常有启发,在这里我把笔记分几次整理出来,算是自己的二次吸收,也给朋友们提供一些关于美学的基础知识~

1.分类与概念
当我们学习哲学的某一门具体学科的时候,似乎都可以把他们归到这样一个分类中:共时性的(synchronic)和历时性的(diachronic)。共时性强调其学科的结构和静态过程,如形而上学、知识学、伦理学、政治哲学和美学/艺术哲学等,而历时性强调某一学科的历史演进过程,如xx史(西方哲学史)。

因此当代美学这门课就是在共时性的划分中进入到我们的视野,而如果再进行划分的话,美学还可以被分为美学/客观主义美学(the beautiful)、美感学/主观主义美学(the aesthetic)、诗学(the poetry)和艺术哲学(the art)等等。而我们要厘清的就是这些概念之间的关系和他们的内涵。

在历史上,美学和美感学有着时间上的先后关系。美学始自古希腊哲学(也就是形而上学),其强调在物质世界之外有一种绝对性的真理,这在美学上的表现即坚持美来自于事物本身,美是事物的一种性质和固在属性(而不来自于人本身)。也就是说,一个美的事物之所以让所有人感动,是因为美的属性加诸事物之上。

随着文艺复兴和启蒙主义的兴起,哲学上开始重视“人”的问题,形而上学因此转向了知识学,哲学家们探求的问题由探索唯一真理转向了“人作为认知的主体能够了解到什么”,这就是哲学史上的主体性转向。而在美学上,“人能够感受什么/人为什么能够被感动”成为了重要的问题,人的感受能力(或者说“美感判断”)成为了主要研究对象。此时的美学认为,美感和主体相关。也就是说,我们并不能用科学的方法明确在美的事物上找到“美”这一种属性,这很显然是荒谬的和不现实的,因此我们或许可以认为,美来自于人内心,是人产生了对于美的判断。在这个时期,我们要讨论三位至关重要的哲学家/美学家,他们是休谟、康德和黑格尔。

2.休谟与康德
虽然在这一时期,康德和休谟所讨论的主要问题都是人的美感判断,但这两位哲学家在美学观点上仍然有着根本的不同。想要厘清这两者的分别,我们首先需要回答两个关于品位(taste)的问题:
①品位(taste)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
②品位(taste)与人的其他兴趣/欲望(interest)能否截然区分(举个例子,我们能否截然区分艺术与色情)?

休谟认为,品位是客观的,我们不能区分品位与其他兴趣,而康德则认为,品位是主观的,我们可以区分品位和其他兴趣。在这里,我们以康德为主要讨论对象,结合休谟来说明其两者的不同之处。

康德的美学脱胎自其哲学模式。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划分了事物的四种区分方式:量(quantity)、质(quality)、关系(relation)和模态(modality)。在美学上,康德也沿用了这四种区分方式,只不过将质(quality)与量(quantity)调换了顺序。我们先说质(quality)。

在讨论“质”的时候,我们需要引入康德对事物下定义的一种数学技巧:提出含义相近的两种概念A与B,并在讨论起范畴不同点时引入另一概念X。如下图(画得不太好请见谅):

举个例子:康德就是这样对科学下的定义:
当我们讨论知识时,我们可以将之分为:1.纯粹知识/先天的知识(A)和2.经验知识/后天的知识(非A);当我们讨论命题时,我们可以将之分为1.分析判断(B)和综合判断(非B)。先天知识和后天知识我们相对好理解(后天知识是我们通过感官感受到的、观察到的,而前者则相反),而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我们需要简单加以说明。分析判断是指在“主语加谓语”的命题中,主语一定会推导出谓语,如“白云是白色的”(我们也可以简单理解为“废话”),而综合判断则是相反:谓语是外在于主语概念的(举个可能不太恰当的例子:大米是可以吃的)。

回到我们对于科学的判断之上:科学的知识对于康德来说是“A且非B”的概念,也就是说,其既是纯粹知识又是综合判断。这个问题其实是对休谟怀疑主义的一种回应。在休谟的观点中,所有的科学都是经验知识即后天的知识(在康德的话说就是非A非B),他认为所有的科学都给予我们的观察总结,比如我们每天都观察太阳东升西落,而实际上我们无法证明“太阳东升西落”是一条真理,说不定在我们可观察的时间范围里,每天都恰好是这样而已。休谟最著名的例子是关于两颗球(或者台球)的运动。当一颗球(比如白球)撞击另一颗球(比如彩球)的时候,我们能够看到的是一颗球的运动—撞击—另一颗球的运动,我们认为前者是因,后者是果,但实际上我们只能经验到两者的运动,而并不能经验到其中的因果关系——所以因果关系很有可能是不存在的。休谟的说法动摇了整个科学体系的根基。因此,为了反驳这种观点,康德认为有必要厘清科学之“A且非B”的概念,而这也是他为什么在《纯粹理性批判》开头就提出“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的原因。

了解了康德式的下定义方式后,我们来看康德关于美的定义。同样的,这里有:
A.(美)令人产生愉悦和满足(satisfaction)(需要注意的是,欲望也产生满足)
B. interest即私趣/兴趣/欲望(如某种癖好)。
而美,就是A且非B,即令人产生满足但是不包含私趣。(后世诸多美学观念从此展开,包括“心理距离”等相关概念的产生)。

在讨论“量”的时候,我们同样需要上述定义基调:美是一种具有“普遍性”(A)的愉悦对象,但美不是“概念”(非B)。也就是说,美不是概念,却是能普遍地让人感到愉悦的对象。这解释了为什么我们有时站在艺术品前,说不清“美”到底是什么,但是不同的人却能普遍地感受到这种所谓的“美感”这样的情况。

在讨论“关系”时,我们使用同样的方法:美具有“合目的性”(A),却不含有具体的目的(非B)[i]。也就是说,美作为一个对象具有合目的性的形式,但不存在目的的想法。我们可以说一个人看艺术品是为了写论文或者是为了装X,但这都是这个人的目的,艺术本身是没有目的的,但其又暗含了某种合目的性。

在模态缓解中并没有具体的A且非B模式,但我们同样有需要注意和进行讨论的内容,这和康德那句著名的名言息息相关,也就是“道德律”的问题。

康德认为,“喜好”是没有争论的,人们喜欢黄色和喜欢红色都是同样的好(相对主义),但是虽然人各有所好,但美却同样具有普遍性(这其中的界限即是有无私趣)。也就是说,liking和judgement of the beautiful(审美)是不同的。当客体(比如糖果)的客观性质(甜)遇到主体(比如我)的心理特质(馋),就产生了喜欢,这是自然的范畴。

而当我们区分自然(自然界)和自由(道德)的时候,我们发现,“想不做什么就可以不做什么”的时候,人才有了自由,自由在于自律和克制。也就是说,我决定不吃糖的那一刻,我才在康德的意义上真正摆脱了动物本能从而拥有了自由。

而在美学层面上,康德认为美不是自然,而是自由。当我们喜欢某个事物,喜欢作用于感官然后到达对象,产生的是私趣。而当我们感受美的时候,虽然我们使用感官,但却抽离在对象之外,虽然“觉得美”的判断来自对象,但这并非对象对我的感官产生因果关系的结果。也就是说,我们感受到的不是艺术品本身,而是艺术品使我们感受到了我们内心已然存在的抽象和本质的美,这种美来自于美的特殊性本身,而不来自于特殊的艺术作品。

结合上述观点,我们可以分析康德美学中美的判断其无私趣(disinterestedness)[ii]的特征:
①我觉得美不只是我个人的事(但我喜欢是我个人的事);
②“我觉得它美”同时以为着你也应当会有同样的感觉;
③觉得美所产生的愉悦并非出自个人的特殊性(但喜好所产生的愉悦与个人的特殊性有关)。

很显然,康德美学具有典型的文艺复兴特征,其认为人人生而平等,主体与主体之间具有相当大程度上的共同性[iii]康德认为“觉得美”的基础是一种普遍的人性而非个人的特质,但喜欢的原因则是个人的特质。所以当个体做审美判断时,我反而要抽离我的个人特质,不存在任何主观的好恶。

[i] [i] 在讨论什么是“合目的性”的时候,佳明给我讲,“羊生下来就是为了被狼吃,狼生下来就是为了吃羊,所以这里没有什么善良或者残忍或者凶恶”这样的看法就是合目的性的世界观。我觉得这个例子非常棒棒而且让人印象深刻,推荐给你们。
[ii]老师强调,disinterestedness并不是不感兴趣,而是不建立在个人的特殊嗜好上,所以译为“无私趣”。
[iii]这引出了共情/共感的可能性,认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这是社会性哲学的基础,说得过了一点,康德的思想是在根本上反对异化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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