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向你指出:那个纱帐中的女人其实是有残缺的,在她的后颈上有一块紫色的疤痕。可是谁能见到这块紫色的疤痕呢?你能绕到她的后面去吗?后面是画布的那一面,空空如也。
画不出内部结构来,就不能叫再现。而一旦画出内部结构来,就成了解剖图和平面图,又不是艺术了。
有人也可能认为,摄影艺术可以成为反例。一架机械性相机,用没有任何主观感情的镜头拍摄下来的世界,难道还不是一个与客观世界一致的世界吗?这似乎不应怀疑的。但事实上却是很值得怀疑的。我们至少有五条根据证明摄影艺术也不能完成再现的使命:一、它将立体衰退为平面(客观世界是两度以上的立体世界,而变成相片的世界只有两度的平面世界)。二、它将无限丰富的色彩世界简化为有限的色彩世界(黑白照片自然不用说,彩色照片也一样无能,它只是很有限地反映了一些色彩)。三、它将流动固定为一瞬。四、它将多视角局限为单视角(客观世界中的一座山峰,我们可以从若干个视角对其进行观照,而变成照片的山,使我们只能从一个视角来对它进行观照)。
一座艺术性的殿堂,在三百年前毁于天火,现在有巧匠们将它一模一样地恢复了,它完完全全地再现了当年那座殿堂,这下它不再是表象了吧?不再是只有一个视角可以对它进行观照了、也不再是平面的了吧?其实,这座刚刚矗立起来的殿堂依然不能说明什么。
首先,三百年前的那座殿堂,究竟是什么样子,现在只能依靠当时的记载了。而任何记载都只能是大约的,不可能绝对精确了。比如说,对殿堂彩色玻璃的颜色的记载,就只能作一个大概的记载:蓝色的、红色的、黄色的,等等。而蓝色是一个极为笼统的概念,在这一概念之下,可称之为蓝色的蓝色是无穷无尽的。人们后来把蓝色分为湖蓝、孔雀蓝等,也只能是一种大致的划分。
这座殿堂无论在外表上多么像三百年前的殿堂,它在本质上也是时代的:时代的物质,时代的工艺,时代的精神投入。三百年前那座殿堂永不能复返了。
再现是人类天真、幼稚的愿望。夕阳很美,在夕阳中滑动的归鸦很美;晶莹的雪地很美,在雪地上走动的一只黑猫很美;旷野很美,在旷野上飞驰的一匹白马很美。然而,我们可以将它们称之为艺术吗?不能。因为自然不是艺术。
由于无止境的精神欲求和永无止境的创造的生命冲动,人类今天已经拥有一个极为庞大的、丰富的、灿烂辉煌的精神世界——第二世界。人类为了物质欲望,也为了精神欲望,还改造了第一世界。上帝最初把第一世界交到人类手上时,这个世界是单调的、枯燥的。上帝给人类的只是一块未经加工的物质毛坯,是人类前赴后继、调动伟大的想象力和付出巨大的劳动以后,才使它呈现出今天如此斑斓多彩的形象。如果有一天上帝从苍茫的宇宙中遨游归来,会对人类说:这不是我给你们的那个世界。至于第二世界,则与上帝毫无关系,完完全全是人类在没有任何外力帮助下自行创造的。上帝给予时,有《荷马史诗》吗,有《哈姆雷特》吗,有《蒙娜丽莎》吗,有《英雄交响曲》吗,有一种叫做立体派的绘画吗,有哲学吗,有一种叫做“行动决定本质”的道理吗?没有。上帝只给了我们阳光、空气和土地这样一个纯物质的世界。上帝在精神上是赤贫的,他拿不出任何一点东西可以施舍给人类。人类自己建造了一座硕大无比的精神宫殿。如今,在人类浩瀚无涯的思维空间里,已飘满了概念、音符和画面。
这不是一个事实的世界,而是一个无限可能的空白世界,创造什么,并不是必然的,而是自由的。
我们随便来谈一项体育活动:橄榄球。上帝在把世界交给人类时,并没有橄榄球这一东西。是某人某天突发奇想创造了它。而在没有橄榄球之前,人们一样很自在地生活着。它并不是生活的必需品。而且它并不是必然要创造出来的,如果没有那个人或那几个人的异想天开,也许直到今天也没有橄榄球这一东西。它的创造完全是偶然性的。如果它是必然的、必需的,那么,各个国家都应当有橄榄球,而且每个人都应当玩橄榄球。
“无”是没有限度和规定性的,创造了什么就是什么。然而,人类对第一世界的改造,就不可能如此自由了,必须得接受第一世界的种种物质性的限制。人们可以把一部戏剧写成这个样子,也可以写成另一个样子,但对第一世界进行改造时,很多情况却必须是那个样子。
其次,我要说第一世界的规则。在上帝把第一世界交给人类时,已经同时包含于其中了。它是先天的。而第二世界本来就没有,是人凭空创造出来的,因此,它的规则也是人自己创造出来的,是后天的。橄榄球作为一个东西出现了,但橄榄球这个东西本身并不包含橄榄球这项活动的规则。它出现在世界上时,并没有由它自己告诉人们:你们应该如何将我玩耍。(笑声)昨天的橄榄球规则与今天的橄榄球规则不同,世界上存在着美式橄榄球、英式橄榄球,还有澳大利亚式橄榄球,这一切都说明橄榄球并非要这么玩,而不能那么玩。它没有必然的、先验的标准,所有规则纯粹是人们自由创造的。
从“第二世界的规则是人创造的”这一结论,我们还可以推演出这样一种观点:艺术的规则不是绝对的;人既然可以创造这一规则,也就可以创造另一规则;让艺术全都接受某一个规则,是违背自由原则的。艺术规则,就像橄榄球的规则一样,是可以多种多样的。承认这一点,我们就会有丰富多彩的艺术。
我们要丢下造物主写的文章,去写另一篇完全出自于我们之手的文章。上帝是造物者,我们就是“准造物者”。我们眼前的世界,既不是造物主所给予的高山河流、村庄田野,也不是硝烟的人世,而只是一片白色的空虚,是“无”。但我们要让这白色的空虚生长出物象与故事——这些物象与故事实际上是生长在我们无边的心野上的。
空虚、无,就像一堵白墙——一堵高不见顶、长不见边的白墙。我们把无穷无尽、精彩绝伦、不可思议的形象,涂抹到了这堵永不会剥落、倒塌的白墙上。现如今,这堵白墙上已经斑斓多彩、美不胜收,上面有天堂与地狱的景象……这个世界已变成人类精神生活中不可分割的部分。
在丛生的野草中的狼和夸张的故事中的狼之间,有一个五光十色的过滤片,一副棱镜,这就是文学的艺术手段。……我们也可以这样说:艺术的魔力在于孩子有意捏造出来的那只狼身上,也就是他对狼的幻觉;于是他的恶作剧就构成了一篇成功的故事。他终于被狼吃了,从此,坐在篝火旁边讲这个故事,就带上了一层警世危言的色彩。
如果中国文学长期放弃想象力的操练,长期不能有人转过身来面对虚空世界,而是一味进行素描式的模拟,对于这种文学的价值创造,我们大概永远不可能指望能有什么辉煌。
博尔赫斯的视角永远是出人预料的。他一生中,从未选择过大众的视角。当人们人头攒动地挤向一处,去共赏同一景观时,他总是“闪”在一个冷僻的无人问津的角度,用那双视力单薄的眼睛去凝视另样的景观:他去看别人不看的、看出别人看不出的。
这个后来双目失明的老者,他坐在那把椅子上所进行的是玄想。他对一切都进行玄想——玄想的结果是一切都不再是我们这些俗人眼中的物象。“镜子”是博尔赫斯小说中一个常见的意象。它是一个最富有个性的意象。在他看来,镜子几乎是这个世界之本性的全部隐喻。
博尔赫斯看出镜子的恐怖是在童年时代。他从家中光泽闪闪的红木家具上,看到了自己朦胧的面庞与身影。这一情景使他顿时跌落到一种神秘、怪诞而阴气飘飘的氛围之中。他居然看到了自己,这未免太可怕了——不亚于在荒野中遭遇鬼影。他望着“红木镜”中的影子,心如寒水中的水草微微颤索,那双还尚未被眼疾侵蚀的双目里满是诧异和疑惑。他一生都在试图摆脱镜子,然而他终于发现,他就像无法摆脱自己的影子一样无法摆脱它。闪亮的家具、平静的河水、光洁的石头、蓝色的寒冰、他人的双眼、阳光下的瓦片、打磨过后的金属,所有这一切,都可能成为镜子映照出他的尊容甚至内心,也映照出这个世界上的所有。宇宙就仿佛是一座周围嵌满镜子的玻璃宫殿。人在其间,无时无刻不在受着镜子的揭露与嘲弄。“玻璃”,是黑暗中刺探人们的眼睛。
镜子既是交媾、增殖的隐喻,并且它还经常是使一个心灵无瑕的孩子看到男女交媾的映照物——由于疏忽,男人与女人的隐秘,被暗中窥视的镜子偷偷地传导给了纯洁无瑕的孩子。
在镜子中,他倘若能看到一个与自己有差异的形象,也许他对镜子就并不怎么感到可怕了,使他感到可怕的是那个镜子中的形象居然就是他自己的纯粹翻版。博尔赫斯大概是世界上最早的对“克隆”提出哲学上的、伦理学上的疑义的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