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写夏禹,也不着重写他怎样创造治水的英雄业绩,仍旧写功成名就“以后”。首先是称呼变了,不再叫“禹”,而是叫“禹爷”——成为“爷”了。大街小巷的老百姓都在传颂禹爷的故事,而且越说越神,越说越玄。说他夜间变成一只熊,用嘴和爪开通了九条河;说他把天兵天将请来,把兴风作怪的妖怪压在山脚下。这样,在老百姓的传说中,禹就被神化了。本来治水对于夏禹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严肃的事,现在却变成了老百姓聊天、谈笑的资料,大家只是觉着好玩。这样,大禹的一切努力、奋斗都变得没有什么意义与价值,变成一个故事了。于是就出现了万头攒动、争相看禹爷的场面,出现了鲁迅最为关注的“看客”现象。鲁迅有一篇小说《示众》,就是专门写“看客”的:小说开头写北京的夏天,天气极热,大家都觉得无聊,没什么可干。这时在马路对面,突然有一个巡警牵着一个犯人出现了,这可是一件有刺激性的事,于是,大家就从四面八方拥过来看犯人。开始是大家看犯人,后来是犯人看大家,再后来是大家互相看。每个人既看别人又被别人看,就形成了“看”与“被看”的模式。这是鲁迅对中国人的生存方式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个高度概括。大家不妨想想,你们和周围的人是不是这种关系。一方面看别人,一方面被别人看。比方说,今天我坐在这里,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大家看,同时东张西望地看大家。这就是一个“看”与“被看”的关系。一切都成了表演,成了游戏,鲁迅说“中国是一个文字的游戏国”,“中国的群众都是戏剧的看客”。这是内含着一种沉重的,因为就在看戏的过程中,一切真实的不幸与痛苦,一切严肃、认真的努力与奋斗,都被消解了。所以“万人攒动看夏禹”的场面实际是包含着内在悲剧性的,表面是一个喜剧,热闹得不得了;但热闹的背后是一个悲剧,夏禹治水的意义,被遗忘了,价值也消解殆尽了,他成了全民观赏的对象了。
还不止于此,当时的司法部长皋陶还下令全国向夏禹同志学习,否则就要关进监狱。一强制学习,就变成专制了。夏禹实际上就成了统治阶级统治的工具了。而且最后还危及到了自身,他自身也异化了。既然成了“禹爷”,就要有符合“爷”身份的一套行为方式,必须遵循应有的规矩。比方说,作为一介平民,夏禹平时穿衣服很随便,但现在是“禹爷”,上朝廷就必须穿漂亮的官服,这叫“入乡随俗”。结果呢?他就异化了,也就成了统治阶级里的一员。小说最后一句话鲁迅写得非常轻松:“终于太平到连百兽都会跳舞,凤凰也飞来凑热闹了”。果真是“太平盛世”了,禹这样的为民请命的人,现在也不成为威胁了,皆大欢喜了。但就是这“太平”二字掩盖了天下多少不平事,“太平”的背后又有多少血和泪!读到这里,人们不能不感到这轻松背后的沉重,从而引发出无限的感慨。
还有一篇《非攻》,是写墨子的故事。大家知道墨子的老乡公输般,他发明了一种攻城的机械,献给了楚王,楚王就决定用他的发明去攻打宋国。墨子听到消息后从很远的地方赶来,当着楚王的面,和公输般斗智、斗法。一攻一守,最后还是墨子技高一筹,公输般认输,战争也就制止了。这战争是怎么打的呢?不是双方士兵面对面地直接厮杀、打斗,而是双方主帅斗谋略、斗军事武器、技术。这就很有点现代战争的味道,就像美国当年的海湾战争、现在的伊拉克战争,都是决胜在战场之外的。《非攻》写的就是一场现代意味的战争,这是很有意思的。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墨子制止了这场战争“以后”,他来到了宋国,这个刚被他拯救的国家,他遭遇到了什么呢?他“一进宋国界,就被搜检了两回”,为什么?因为他穿得太寒酸,土头土脑的,所以,就被当地警察不放心地搜检了两回。然后“又遇见了募捐救国队”要向他募捐,连破包裹也捐掉了。“到得南关外,又遇着大雨”,想到亭子里避雨,因为他的衣服太破旧也被两个警察拒绝了。一个为民请命的人,到最后连躲雨的地方都没有,只能“淋得一身湿,从此鼻子塞了十多天”。他战胜公输般非常令人敬仰,但现在又让人觉着非常可怜,一下子把前面的庄严都消解掉了,留给读者的,依然是透骨的悲凉。
所以,我们读鲁迅的《故事新编》,无论是《奔月》《理水》,还是《非攻》,都会感觉到他是在讨论一个问题,就是先驱者的命运问题,一切为民请命者的命运问题。我们可以发现:鲁迅的每一篇小说都有两种“调子”:崇高的与嘲讽、荒诞的,悲壮的与悲凉的。两种调子互相消长,形成内在的紧张关系,而且小说后半部分情节都忽然翻转,把前面的情节颠覆,很像现在所说的先锋派小说和后现代小说。而这样的复杂化的叙述与描写的背后,隐现着鲁迅怀疑的审视的眼光:他要打破一切人、我制造的神话。
现在我要讲《铸剑》,它是《故事新编》里写得最好、表现最完美的一篇,因此我们要作为一个文本细读。小说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有一天楚王的王妃白天摸了一下铁柱子,晚上就生下了一块铁,这自然是块奇铁,楚王就把当时楚国最著名的铸匠干将找来,命令他用这块铁铸一把剑。干将铸了一把雄剑和一把雌剑,他知道大王善于猜忌又极其残忍,所以就献出雌剑,留下了雄剑交给夫人,并嘱咐她将剑埋在地下,待儿子长大,到十六岁时再取出来,让儿子为他报仇。他的儿子果然长大了,叫做“眉间尺”,就是说,双眉之间距离有一尺之宽——当然,古代的一尺没有今天这样宽,但总之是很宽的了,我们可以想见,浓眉大眼宽距离,是个英俊的小伙子。小说一开始就是十六年后的子夜时分,母亲向眉间尺追述当年他父亲铸剑的情景,那真是惊心动魄